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5-0406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政办〔2025〕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5-040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驻政办〔2025〕27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驻政办〔2025〕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2025年8月26日第五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9月17日
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进一步提升驻马店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豫环文〔2023〕10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以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为保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驻马店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培育“无废文化”,深入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具有驻马店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经验模式,为高质量建设美丽河南提供支撑。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驻马店市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坚持源头减量优先、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加快制度创新、技术攻关和模式示范,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统筹规划。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坚持与美丽河南建设的生态目标协同,坚持与驻马店市规划体系协同,坚持与产业转型升级的经济目标协同,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系统整合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相关示范经验做法,立足国家“双碳”战略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谋划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3.坚持协同联动。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强化政府引导与支持,实行联防联控联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河南省驻马店市全市区域,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3年,建设期限为2025年至2027年。
到2027年,完成“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保持稳中有降;探索研究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探索建设生物制药行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构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全链条信息化管理100%全覆盖;推广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模式,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在保持高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向高质量、可持续、可推广迈进;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推进“无废理念”宣传教育,制定“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力争建设“无废细胞”100个。
1.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统筹区域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融入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善固体废物相关规章制度及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运、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政策体系。依据国家固体废物统计制度要求,健全完善驻马店市各类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与方法,制定固体废物清单,为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安全处置及智慧化监管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发展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构建部门责任清单,强化各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流程管理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环节的部门职责分工,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打通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渠道,强化联动协作,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新技术,充分利用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发展食用菌,利用牛羊粪、菌渣、废弃秸秆等发展有机肥。以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为重点,推广“牧—发酵—粮(林)”“牧—沼—菜”“牧—沼—果(茶)”“牧—能源—菜”“牛羊—食用菌”等农牧循环模式,全面推进驻马店市农业绿色低碳转型与生态循环体系建设。以“吃干榨净”为目标,打造种养结合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秸秆“收集—储运—多元化利用”全链条体系。构建规模化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和运行效率。完善县域农业秸秆收运处理管理体系,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建立“就地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探索实行委托农户收储等方式,通过政府引导,提高秸秆收储面。到2027年,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82%。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的“五化”利用模式,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化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严格落实秸秆还田工作责任主体,强化秸秆还田技术推广,推动提升秸秆还田质量和利用效益。鼓励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备秸秆捡拾打捆设备和粉碎还田设备。鼓励秸秆代木、纤维原料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发展秸秆轻体板、轻质复合墙体材料等,建设平舆县、遂平县、汝南县、新蔡县家居产业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布局完善畜禽粪污收储体系,推动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统筹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强化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推进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引导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加快完善粪污收集、暂存设施。以种养殖密集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强种养结合,积极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加快推广应用养殖臭气治理技术。积极推进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建设,加快绿色养殖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型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减量化。加强化肥、农兽药、农膜、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推动农兽药产业转型升级,依托精细化工园区打造河南省国家级农兽药制剂产业园项目,推动农兽药生产企业进区入园,创新技术研发体系,鼓励引导科研机构与农兽药生产企业联合开展绿色、高效农兽药制剂研发。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引导优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优化农业补贴政策。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示范,系统推进传统地膜替代。以马铃薯、花生以及生长周期短、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为重点,鼓励优先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加快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栽培“尾菜+地膜”全量还田模式。立足作物生长需求实际,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耐老化、耐拉伸、使用寿命长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探索在蔬菜、瓜果类作物种植上推广一次覆盖、多茬连种、小拱膜再利用等“一膜两用”“一膜多用”等农用地膜减量技术,从源头减少地膜投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全投入品回收再利用体系。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制度。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村综合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市以及垃圾回收站点,构建县、乡、村(基地)三级地膜回收网络,加强回收网点与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和供销系统的融合,提高废旧地膜回收工作效能。将先进适用的地膜回收机具按程序纳入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范围。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示范区,积极探索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到2027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以“三线一单”为抓手,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从严把关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处置困难的项目。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未来产业。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鼓励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提高化工医药、农副食品加工、制革、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绿色循环发展水平。严格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涉固废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县区、园区、企业积极开展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推动尾矿、煤矸石、脱硫石膏等高值化利用,探索铁矿石尾矿综合利用方式。加强开发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搭建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共享公共平台,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发展高端、智能、在役再制造,推动再制造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矿山固体废物全链条治理。研发矿山固体废物高效利用和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技术,统筹考虑发展水泥和高品质石灰岩在化工、冶炼业等工业领域的高效应用,严格控制优质石灰岩用于低附加值建材加工等。推进花岗岩开发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强矿山废石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全面践行“绿色矿山”理念。重点针对泌阳县、确山县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地区,系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排查整治,实施“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强化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加强尾矿库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健全“一库一档”动态管理机制,实施“一库一策”分类分级整治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推进“光盘行动”。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严控商品过度包装,禁止、限制高污染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扩大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环保产品市场供给,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围绕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原则,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引导公众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全面深化绿色生活方式转型,推动生活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1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管理机制,到2027年,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科学确定投放点数量和点位,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用,杜绝“混装混运”。各县区科学预估当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统筹考虑生活垃圾中转站、无害化处置设施布局。依法依规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全流程监管。(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水平。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乡村绿化美化,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合理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善“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县统一处置、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形成财政补贴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重点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油脂制作生物柴油的资源化利用项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实现餐厨垃圾收运与处理一体化。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监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的产生与交运台账记录执行情况,精准记录餐厨垃圾种类、产生量和去向。在农贸市场、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实现果蔬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强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公益属性,统筹规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科学布局“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再生资源随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利用及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回收模式,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回收企业“延伸触角”,因地制宜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鼓励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或以委托家电回收、拆解等第三方企业回收等方式,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鼓励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回收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支持回收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整合个体回收经营者。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系统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深入排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突出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问题清单动态管理,依法依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和末端利用管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倡导绿色施工,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科学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推行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等。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厂须配套落实污泥处置方案。鼓励推广“生物质利用+焚烧”模式,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污泥,拓展污泥资源化利用途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信息服务、会展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实施会展业绿色发展行动,以国际会展中心为载体,严格落实国家行业相关绿色标准、会展政策和措施,将节能降耗、绿色会展各项要求贯穿全程。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深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企业集团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设施。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培育壮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重点突破危险废物高值化资源利用技术,探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以生物制药行业为抓手,探索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构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按照“区域管理、突出可控”原则,创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机制,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逐步实现各类危险废物“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实时全程监控”的规范化管理目标,确保危险废物应收尽收、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规范内容,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向常态化、精细化转型。制定驻马店市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化评估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分级负责评估机制,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强化对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的应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
24.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与风险防控。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短板,推广“小箱进大箱”模式,实现医疗废物全收运。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机制,开展跨区域合作,实现区域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转运处置。推动医疗废物“互联网+”管理,将“智能医废”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抓手,进一步向“小、散、远”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实现辖区内医疗废物全链条信息化管理100%全覆盖。以实施医疗废物信息化“三步走”战略为契机,持续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多维度开展“无废”宣传。建立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宣传机制,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网站等新媒体优势,同时结合新闻、报纸、影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定期面向社会、学校、机关、企业等组织开展“无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环保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无废城市”的认识,引导其积极加入“无废城市”建设队伍,提升公众参与度,促使“无废”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以及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达到90%。(“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26.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探索制定《驻马店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指南》,确定相关评价指标,明确不同类型“无废细胞”建设具体要求,为“无废细胞”培育提供依据和保障。以机关、学校、社区、景区、快递网点等为抓手,探索打造“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景区”“无废快递网点”等各类“无废细胞”,到2027年底,力争建设100个“无废细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27.探索建设“无废”绿色旅游生态圈。以乡村旅游业发展为契机,加快农文旅融合,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深度融合,实施“文化+”“旅游+”战略,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产业绿色升级,将“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旅游全链条,探索建设集观光、康养、度假于一体的“无废”绿色旅游生态圈。通过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环保材料推广、绿色包装应用等措施,构建“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旅游生态闭环,全面提升包括游客在内的“无废城市”建设全民参与度和满意度。(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各类固体废物分类统计制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29.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积极培育和引进“无废城市”建设需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鼓励并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合作。依托现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积极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推动上下游产业标准街接,提升区域创新水平。积极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以产生量大、不易资源化利用的固体废物为重点,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30.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依法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探索采用第三方治理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等模式,实现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31.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压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延长产生者责任追究链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涉固体废物单位环境信用评价。推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建立线上监管与线下现场执法协调机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成立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驻马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监管协同,协调解决“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督促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共同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