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961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政办〔2024〕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96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驻政办〔2024〕34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
驻政办〔2024〕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和调研工作的市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努力提高规章送审稿质量。对列入立法计划的制定项目,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按时将规章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对列入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要拟定调研方案,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按时报送。条件成熟的,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查,为明年规章制定计划做好准备。
各配合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配合工作方案,明确配合人员,做好规章制定和调研的配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期及时反馈。
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督促指导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把握相关行业或领域发展规律,努力做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立法过程中的其他事宜,请迳与市司法局联系。
附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2024年12月6日
附 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规章制定项目
名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报送审查时间 |
市政府常务会 审议时间 |
驻马店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
市住建局 |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应急管理局 |
8月30日前 |
9月30日前 |
二、规章调研项目
名称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报送时间 |
驻马店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
市气象局 |
市住建局 |
9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