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8月17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22-03769 成文日期: 2022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办〔2022〕51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驻政办〔202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8号),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切实转变观念,强化理念创新,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科学节俭开展国土绿化,全面推行林长制,积极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建设“六个现代化驻马店”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采取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一体化推进保护和修复。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布局。科学编制规划,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坚持质量优先、节俭务实。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统筹做好城乡绿化,科学编制国土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市直相关部门行业规划要统筹考虑绿化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和绿化目标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绿化规划实施的督促和检查,不得随意变更已经批准的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科学安排绿化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划定绿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行精准化管理。要充分利用宜林地、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深入挖掘山区困难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场矿、严格管控类土地等造林用地潜力,拓展绿化用地空间。结合城市更新,以创建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采用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种绿、立体植绿、留白增绿等方式,增加城市绿地,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为载体,推进拆违建绿、空闲地增绿、房前屋后添绿,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田林网林带规划用地,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农田防护林。稳步推进经批准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禁开山毁林造地、填湖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武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因地制宜选择树种草种。制定驻马店市主要造林树种名录和城市绿化乡土植物名录。积极加强引导,加大对优良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就近栽植。提高实生苗、容器苗培育比例。积极推广使用乡土树种草种,适当提高珍贵树种比例,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坚持近自然理念,提倡营造混交林,乔灌草藤合理搭配,丰富生物多样性。注重选择乡土树种、长寿树种、抗逆性树种。西部山区立地条件差的区域选择耐干旱、耐瘠薄的树种,宜栽植马尾松、麻栎、刺槐、黄连木等;浅山丘陵地区宜栽植泡桐、榔榆、乌桕、楸树、桃、梨等。东部平原农田防护林选择高大、窄冠、深根的优良乡土树种,宜栽植楸树、泡桐、苦楝、臭椿、无絮杨等。生态廊道选择枝叶茂盛、防护能力强、抗逆性强的乔木树种,宜栽植楸树、榆树、苦楝、臭椿、无絮杨等。村庄绿化要注意保护乡风乡貌,以乡土优良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体,推进果树进村入院,宜栽植榆树、苦楝、臭椿、银杏、国槐和石榴、枣、柿、杏、梨等,适当配置樱花、月季、海棠等花灌木。城市和乡村绿化要充分考虑居民休闲游憩、遮荫纳凉和景观美化功能。道路和城镇绿化要适当加大密度,合理配置,提升绿化效果。居民区周边要兼顾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法桐、杨树等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武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合理选择绿化方式。严格执行生态修复有关技术规程,合理选择绿化苗木规格和修复方式。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封造结合。加强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保护,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方式,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壤退化。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编制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下同),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的用地、用水、施工技术、原生植被保护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平原农区、自然修复能力较差的浅山丘陵区宜开展人工植苗造林。交通不便、灌溉困难、植苗造林难度大的山区宜开展人工直播造林。坚决反对“大树进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反对建大花园大草坪,反对奇花异草、贪大求洋,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武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准提升城乡绿化质量。坚持质量优先,科学、节俭、高质量推进城乡绿化。要增强城乡绿化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道网络和林荫路体系,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对中幼林进行抚育,对森林结构和稳定性失调、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且难以自然恢复林草植被的林分进行修复。逐步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质量,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质量提升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示范,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和其他集体林社会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合理利用国有和集体森林景观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提高森林资源综合效益。完善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对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施工技术指导。尊重自然规律,禁止截干造林,使用全冠苗、全干苗,推广使用容器苗上山造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园林绿化中心、武汉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加强绿化资源管护。加强新造林管护,落实管护责任,构建完善的管护体系,提高新造林成林率。加强国土绿化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对年度造林实行落地上图入库管理。严格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管理,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及城市绿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建立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防火责任,强化火源隐患管控和应急处置,“十四五”期间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建立林草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十四五”期间年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6‰以下。严格保护修复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加强城市绿线内的用地管理,对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城市树木移植、砍伐管理,切实抓好从严审批、从严监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把科学绿化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同向发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市、县、乡、村、林场五级联动的绿化示范体系。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绿化规律和群众意愿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资金,将国土绿化列入预算,加大对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业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资金的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林业贷款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科学绿化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局、市园林绿化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驻马店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支持森林经营主体依据经营方案执行采伐限额,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提升森林质量的采伐需求;支持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单独编制并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将其纳入年度采伐限额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林木良种、草品种选育。加强困难立地造林、树种配置、珍贵树种培育等技术研究。开展优良乡土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及利用,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库、采种基地。加强技术服务和培训,积极推广绿化实用技术,不断提升科技含量。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绿化资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园林绿化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科学生态节俭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激发全民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林业局、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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