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8-15 15:22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
情况公示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2批)
(8月7日12:00—8月8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
备注 |
19 |
确山县新安店镇,广发砖厂、槐树庙村砖厂,无任何手续,污染严重。名为生产新型墙材,实际生产黏土砖,私自乱挖周边土地,破坏生态环境。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 |
确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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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根据调查组核查,新安店镇广发砖厂实际名称为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槐树庙村砖厂实际名称为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关于反映“无任何手续”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上报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因确山县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而未获得审批,有工商营业执照、临时土地使用证(2015年9月已到期)。这两个项目已于
2.关于反映“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过去,这两个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染现象。确山县环保局已于
3.关于反映“名为生产新型墙材,实际生产黏土砖”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这两个企业均使用页岩、粉煤灰、黏土等原料生产烧结砖,在其生产过程中黏土使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使用量偏大,但也不是纯黏土砖,经工商质监部门鉴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关于反映“私自乱挖周边土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反映基本属实。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属于国有划拨土地,页岩开采、取土没有办理手续,破坏生态环境;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页岩外购,取土没有办理手续,破坏生态环境。确山县国土局于
5.关于反映“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查,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2015年被群众举报有环境污染现象,确山县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三、整改措施
1.确山县广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确山县牛头山宏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不得擅自生产:按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要求,
2.确山县新安店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设施。
3.确山县国土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办理矿山开采、取土等相关手续;加强监管,严禁无证开采、越界开采。
4.确山县环保局切实落实停产整治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2016年9月底前完成停产整治和环保违法违规清理整改工作任务。
5.确山县国土部门、确山县环保部门分别针对其违法行为,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四、追责情况
1.确山县委、县政府对确山县新安店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确山县国土局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确山县环保局向确山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