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01

信息来源: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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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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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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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当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主要理论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一级栏目,在一级栏目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二级栏目 ,将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方式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对机关职能、财政预结算、提案建议等信息进行了公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其中:转载政务要闻56条,发布驻粮要闻63条,通知公告6条,行业动态24条。官方微博,累计公开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文件4件,并发布新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及政策解读。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保密性、敏感性等公开属性进行严格审查,提升信息安全保障。三是扩大政务信息采集的范围,要求县局和二级机构积极提供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及时发布。四是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设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自2023年对网站进行了调整改版以来,一是设置交流互动档目,包含局长信箱收件0件,民意征集1件,热线、访谈、纪检举报电话,对应公开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健全完善门户网站。重新规范梳理的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定期更新信息动态,整合网站栏目资源,优化网站布局结构,突出信息重点,方便群众查询。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功能。我单位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公开信息,政务新媒体——新浪微博,名称为“驻马店市粮食”。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强化运营管理,发布粮食领域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

二是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注重日常核查和线上测评相结合,全年未发生不良通报事件。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等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专业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四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解读上还需进一步增加。

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自觉意识。日常行政事务的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让社会公众尽快了解。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与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深更广。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规范管理好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huoru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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