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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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县通过西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91条,政务服务数据统计信息、领导接访公示信息、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均保证连续公开无中断。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5件,在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我办坚决落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程序合法,及时处理率100%,行政复议5件,结果维持3件,其他结果2件,行政复议后起诉2件,其他结果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县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通过西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配套相关政策解读及图文解读。现行有效文件5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根据相关要求,今年我县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新增“应急管理”领域,同时在专题专栏领域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栏目,新增栏目保障较好,有力宣传了新发展理念。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2024年7月份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已完成政务新媒体的整合工作,目前我县共有13个政务新媒体,均已按上级要求纳入监管系统,我县政务新媒体保障情况较好,未出现“空壳化”“僵尸化”现象。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审核,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二是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督促新媒体账号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定期排查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审核发布不严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4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3

行政强制

1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15.00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已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敏感词等。二是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印发政策文件时缺失解读件且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人员队伍不完善。多数单位均出现人员配备不到位,且人员流动频繁,造成部分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不匹配的情况,部分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有待提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31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紧盯信息更新时效,即时动态调整组配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标准、规范。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严格履行政策文件审定流程,保证合法性审查标准与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步调一致,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及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原则,持续构建发布、 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新任信息员业务轮训,提高具体办事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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