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1-31 19:07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2017年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ma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驻马店市开源大道56号,邮政编码:463000,电话:0396—2601622,电子邮箱:zmddzzw@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推 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筹做好整体工作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6〕6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办〔2017〕5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驻政办〔2017〕15号),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规划,集中解决了领导体制、机构队伍、工作考核等关键制约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驻政办〔2017〕56号),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台账,细化36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定期检查通报,将工作方案和完成情况在各级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切实做好服务事项发布
为进一步方便公众办事,2017年我市对37家市政府部门3804项行政职权进行梳理,对其中500项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和流程进行规范,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公众公开;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本级政府服务事项也进行了梳理,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公众公开。在全面公开市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将市县乡三级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实现各类服务事项网上运行,促进办事部门数据信息相互衔接,有效提高了公众办事效率,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同时也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发生。
(三)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6〕125号)的要求,市政府各部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角度、多侧面开展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使解读信息可读、可感,让“官话”、“套话”变成“大白话”,让政府文件不再“高冷”,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2017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围绕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民众关注热点,共发布解读信息170条,其中“《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解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我市全面实施“三十五证合一”答记者问”、“王启现就部署2017年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答记者问”等一系列解读信息得到了广泛转载,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为了确保政府与网民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回应公众关切,2017年我市进一步壮大了市长热线(市长信箱)话务员队伍,大幅提升了网民留言的办理效率。2017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581条,其中:转交相关部门559条,已对外公开答复110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在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不断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督指导
按照《河南省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按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将抽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的监管力度,我市建设了网站监管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有效改善了网站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为各级各部门监测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763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较上年增加9924条,增长15%。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09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324条,增长19%;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007条,较去年增长2.45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357件,按时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回声,件件可查询。其中,市政府受理55件,市政府各部门受理218件,各县区受理84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城建规划、住房保障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全市收到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的行政复议1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0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它情形的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件,被依法纠错的2件,其它情形的2件。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2017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队伍有待强化等。
2018年,我市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强化全市政府网站的监管力度,三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763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69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21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09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324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0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389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3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7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6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7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3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67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14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18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7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6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51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7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28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9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7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9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7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8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8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1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5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96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5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16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6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1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68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49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66.74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7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3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