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1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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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政土公〔2025〕第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该批次拟征收土地已于2024年1月25日发布了《驻马店市2024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驻政土公﹝2024﹞4号)。因当年度未完成该批次上报,经研究决定,现将驻马店市2024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变更为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以本次变更后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盘龙山路、重阳大道、学院路、吴房路围合区域,约15.6973公顷。涉及关王庙乡杜庄村、杜庄村周东组、杜庄村周西组、关王庙村李东组、李西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文化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关王庙乡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济开发区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212日至2025226日。

特此公告

20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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