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11-29 11:05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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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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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驻马店市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产城融发2023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0号)相关要求,为完善驻马店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推动驻马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同意建设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为驻马店市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区域内。

三、本次批复的项目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80KW直流充电桩134台,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106台,7KW交流充电桩525台,充电车位3809个,配套建设充电桩车棚、配电箱、变压器、地面硬化等设施

、本次批复的项目总投资约为19979.2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715.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8万元,预备费902.68万元,建设期利息10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15000万元,占比75.08%;项目建设单位自筹4979.25万元,占比24.92%。

、在工程建设中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坚持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应急预防管理和节能降耗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汇报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批复意见

 

 

 

         2024221       

 

 

 

 

 

 

 

 

 

 

 

项目招标方案批复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委托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

施工

 

 

 

——

监理

 

 

 

——

设备及

装置性材料

 

 

 

——

其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网或河南日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选择确定符合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批复意见说明:

 

 

 

 

20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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