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6-22 08:47
信息来源:
市交通局
关于S330(原S333)驿城区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春水服务区设计变更的批复
驻马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S330(原S333)驿城区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春水服务区设计变更情况的请示》(驻公路工[2020]9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S330(原S333)驿城区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是我市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春水服务区是该项目的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即:1、项目中间靠西侧,有南北向的乡村道路,影响沿线群众出行,需要改道;2、省道330与春水服务区自然高差约3米,需回填抬高;3、原施工图设计中没有省道330与服务区出入口的单体设计。鉴于你中心相关业务科室、技术人员和设计单位已进行了勘查与核实。依据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驻交[2014]246号)以及专家评审并形成的《S330(原S333)驿城区至焦桐高速段改建工程春水服务区变更专家评审意见》,原则上同意你中心设计方案:1、维持现有项目选址区地面标高,进出服务区道路有原设计的平交调整为坡道,坡道路基宽9米,路面结构形式与主线设计一致; 2、考虑占用耕地原因,破除路肩、边坡,回填土边沟,在边沟外沿征地红线范围内修筑进出服务区道路;3、匝道部分路段增设挡土墙防护,为不新占耕地,边坡高填方段增设挡墙、护栏; 4、服务区给排水进行调整,其中排水出口方向调整为服务区西侧接原有主线现状边沟,原有主线边沟被服务区匝道占用位置在原边沟设置埋设直径1000 mm的圆管涵,保证主线边沟水流畅通; 5、服务区西侧乡村道路穿越场区范围内进行硬化,与原设计场区道路结构一致(改路170米); 6、增加进出道路护栏、路面标线等工程量,按照原设计技术标准进行控制。
由于变更后增加费用3033215元,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市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驻政办文[2019]21号)第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累计变更投资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应由招标人提出意见,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报政府批准”,请你中心按照要求及时报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审批。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