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03 08:00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豫政〔2024〕12号),市政府研究起草了《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就《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公函形式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共34家单位意见建议。截至公示期结束,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其中市直部门意见和建议8条,社会意见和建议0条。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市发展改革委反馈修改意见5条,采纳5条。意见为:
1、建议将“3.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增加市科技局,并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此意见已采纳。
2、建议将“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第三行“优化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布局……推动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修改为“优化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布局,推进西平、泌阳一期,汝南二期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动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此意见已采纳。
3、建议将“5.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中“制定实施煤炭消费总量行动计划”删除。(理由:按照《河南省2024-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市不属于京津冀周边城市,“十四五”后两年,省未对我市下达煤炭消费下降目标任务)。此意见已采纳。
4、建议将“9.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最后一句“到2025年,全市货物运输量(含发送和到达)较2021年增加350万吨……火电、化工、煤炭消费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全市货物运输量(含发送和到达)、集装箱公铁、铁水联运量保持增长态势,力争全市公路货物周转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10个百分点,火电、化工、煤炭消费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此意见已采纳。
5、建议将“30.完善价格激励约束机制”第三行“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对公共汽电车给予电价支持”修改为“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对公共汽电车给予电价支持”。此意见已采纳。
(二)市城市管理局反馈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意见为:
住建部每年发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无“集中供热普及率”该项统计数据,因此我单位意见为将《征求意见稿》中重点任务第五条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最后一句“到2025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修改为“到2025年,中心城区每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此意见已采纳。
(三)市气象局反馈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意见为:
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中“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效。”后增加:“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此意见已采纳。
(四)确山县反馈修改意见1条,不予采纳1条。意见为:
建议将文件中第十页第14项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标准开展建设或升级改造”修改为:“所有新、改、扩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展建设、升级改造、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该意见不予采纳。
理由:《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要求,新建矿山原则上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原则上应遵循国家、省工作安排。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