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发改委关于《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4-29 18:02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2-04-29 18:02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分享到:

为大力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驻马店市发改委起草了《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最新版《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2月28日-3月2日再次征求了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2年3月1日-4月1日通过市发改委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本轮收到意见建议共计9条,其中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驻马店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驻马店市发改委      

2022年4月29日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2

(二)满足新需求,优化生活性服务业2.培育壮大健康养老托幼服务业。到 2022 年底,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到 2025 年底,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总体达到 60%。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激发多元主体活力,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育幼模式协同互促,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建议修改为:到 2022 年底,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所有乡镇敬老院全部转型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激发多元主体活力,推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育幼模式协同互促,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已采纳

3

1.第3页,3.重点服务业领域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建议将“现代金融业实现新突破,全面完成农商行改制任务,市金融服务平台建成投运,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兴业银行驻马店分行入驻设立,向中国际蓝天燃气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修改为“现代金融业实现新突破,全市完成农信社改组农商银行工作,市金融服务平台建成投运,郑州银行、洛阳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入驻设立,向中国际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

已采纳

2.第15页,2.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建议将“将金融供给侧改革和减少资金外流作为未来驻马店金融业发展的重点,推动金融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修改为“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3.第15页,2.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建议将“规划建设各类产业发展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类小额贷款公司,引进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资产投资等新业态机构‘入驻’。”修改为“规划建设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引进消费金融、资产投资等新业态机构‘入驻’。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类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优化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相关规定。

4.第15页,2.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建议“将整合市金融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涵盖‘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产品发布、政府监控服务、银企智能撮合’等功能的‘金企通’。”修改为“整合市金融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打造涵盖‘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产品发布、政府监控服务、银企智能撮合’等功能的一体化平台”。

5.第16页,专栏2建议删除,可修改为:初步筛选培育一大批上市条件较好的后备企业,实施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带动全市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依据:1.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每年会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而《驻马店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25)》时间跨度较大。2.企业上市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素,拟上市时间也会动态调整。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征求意见稿第13页“泌阳县物流园”应改为“泌阳县汇融物流园”。

已采纳(后备上市企业根据市金融局修改意见不再点出具体企业名称)

2、征求意见稿第16页,通过对我县企业实际情况的调查,拟“河南伊顺苑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恒都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作为我县重点后备上市企业,上市时间待定 。

3、征求意见稿第42页,建议将第五部分“强化保障保驾护航新格局”中“强化要素保障”中关于强化用地保障的部分建议参照《河南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论述,修改为: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重点保障物流、养老、托育等具有社会功能的服务业用地。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