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应对情况

发布时间:

2025-11-07 11:00

信息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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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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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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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会商研判。市防办及时组织气象、水利、住建、城管、应急等部门进行会商,对雨情、水情、汛情进行风险研判,研究了应对措施,会商报告已发送至各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

二是压实防汛责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小水库“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尾矿库县、乡、企业“三级库长”、山洪灾害“县乡村组户”5级责任人地质灾害监测人、河道险工险段责任人、小水电站责任人、城市下穿式立交桥、涵洞、易积水点责任人强降雨期间提前上岗到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

三是紧盯重点部位。紧盯河道和水库防洪保安、地质灾害防御、城市内涝防范、农业防灾救灾等方面。强降雨期间对山区漫水桥安排专人值守,对山区道路风险点设置警戒标志,关键时期启动交通管制。

四是做好救援准备。应急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到位,提前预置,定人员、定部位,时刻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市区预置煤矿、危险化学品、防汛、通讯、电力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预置应急救援队伍。督促预置队伍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全天候值班备勤,并提前做好人员、装备、物资准备,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队伍预置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队伍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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