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文〔2024〕9号 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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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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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号

建议的答复

驻司文〔2024〕9号

邓香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法律明白人”是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是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生力军”。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驻马店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的实施意见》《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规范(试行)》,扎实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培育2336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累计参与立法民意收集3000多人次、法治宣传20000多场次,引导法律服务7000多件次,化解矛盾纠纷6000多件次,服务惠及300多万基层群众。乡村“法律明白人”较好履行了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宣传“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的职责,为推动基层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中探索实践,抓住“广覆盖”“严准入”“强培训”“重运用”的关键环节,有力提升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质效,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质量巩固、数量稳增”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建管用”闭环培育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实际、作用明显、群众认可的培育路径。

一、强化“参与式遴选”。将选准人、选对人作为培育工作首要环节。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遴选公示,面向村(居)民广泛宣传遴选条件、主要职责和管理要求,发动群众从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五老”人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热心公益的村(居)民中优先推荐和自荐,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宣传栏及微信群等推送公示内容和服务联系卡,并经考核、登记造册、备案发证等程序后持证上岗。通过自下而上的公开遴选、全面覆盖的公示宣传,推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触角延伸至每个村组、每片网格、每户家庭,真正为群众所选、为群众所知、为群众所信。2023年年底全市已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8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实现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不少于1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强化“融合式培训”。将学法律、学技能作为培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全市乡村“法律明白人”轮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观摩辅导与交流研讨“三结合”,将乡村“法律明白人”纳入各地普法骨干培训主体,以《驻马店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读本》为主教材,重点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常用法律知识、矛盾纠纷化解及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要求等内容。依托驻马店司法局普法在线、法宣在线平台,开设乡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在线提供学法视频、宣传产品和工作展示。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观摩培训,开展法律宣讲、旁听庭审、现身说法等活动,加强村(社区)之间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经验交流、交叉体验和协同联动,不断增强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精准式服务”。将维护稳定、促进善治作为培育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助民生”“法律服务护稳定”“法治实践促善治”系列活动,着眼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 “‘典’亮乡村·法治同行”“送法进乡村·助力春耕生产”“乡村振兴·普法先行”等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着眼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畅通乡村“法律明白人”与立法民意征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联系渠道,配合做好法治需求收集、基本法律解答、救济途径指引等日常工作,积极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着眼促进基层“四治”融合,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投身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带动身边群众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努力实现以乡村“法律明白人”一小片带动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大片。

四、强化“全程式督导”。将抓指导、重奖惩作为培育工作的有效保障。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纳入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督导内容,推动各地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履职事项指导清单,围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总体目标、培训组织情况、参与法治实践情况、培育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指导村(社区)根据乡村“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法治宣传、业务学习、调解成效、示范作用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倡导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村(居)民好评的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典型宣传、积分制管理等进行适当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社区)人才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及提供低息贷款和适当补助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市司法局已统一制作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供乡村“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参加活动时使用、佩戴,进一步激发乡村“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扩大乡村“法律明白人”的社会影响。

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市司法局将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专项调研,确保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落地落细、办好办实。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继续为我市基层法治建设献计献策。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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