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01 09:3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姚国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及时督导各县(区)加强对农村垃圾中转站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2021年5月,全市各乡镇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104座,在建垃圾中转站43座,建设垃圾地埋桶500座;其中驿城区各乡镇已建设垃圾中转站57座,确山县各乡镇已建设完成垃圾中转14座,泌阳县各乡镇已建设垃圾中转站4座,在建垃圾中转站15座,平舆县各乡镇已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在建垃圾中转站12座,上蔡县各乡镇已建设垃圾中转站18座,在建垃圾中转站1座,西平县各乡镇在建垃圾中转站14座,正阳县各乡镇已建设垃圾中转站8座,在建垃圾中转站1座,新蔡县各乡镇建设地埋桶500座。汝南县、遂平县采用“公交站”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有关要求,2017年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完成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驻马店市荣获“河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集体”和“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市”称号。2020年底,根据工作职责调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有市城市管理局调整为市住建局。截至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有效治理率已经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要求。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市调整了驻马店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各县(区)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县区政府落实好实施主体责任,做好任务落地、资金筹措使用等工作;乡镇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实到村、到户;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市场运营。通过特许经营、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垃圾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市九县四区已全部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与北京首创、新安洁、广东鸿山、侨银环保、康弘环保、华龄、龙吉顺、美洁、金沙田、至美物业、锦程、沐豫、鸿福、世海、森源、锦程鼎达天一、新鑫等10余家公司签订了市场化运作清扫、保洁、转运协议。
三是突出投入保障,完善配套设施。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利用银行贷款筹资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设施。截止2021年5月,我市每年投入资金4亿多元,乡镇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垃圾中转站104座,在建垃圾中转站43座,建设垃圾地埋桶500座;配备各类保洁车14324余辆,其中压缩式收运车399辆,洒水车138辆;村垃圾收集桶(箱、池) 垃圾桶653963个,其中分类垃圾桶15564个。
四是突出科学处理,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共有9座(含新蔡县)生活垃圾填埋厂,全部按照垃圾填埋厂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全市7座静脉产业园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年5月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新蔡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营,日处理垃圾600吨以上,西平县、上蔡县、泌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基本完工,预计2021年12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营。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机制建设,注重规范管理。各县(区)农村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村庄保洁、资金保障等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积极推行试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让广大农村居民认识到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让广大村民主动监督垃圾处理,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综合考虑现状,建设科学机制。我市农村数量多、规模大,各具特色,在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时,要综合考虑农村发展现状,建立科学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争取2021年12月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督促第三方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做到及时保洁、及时收集、及时清运。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推行终端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推行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加快垃圾焚烧电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静脉产业园等终端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是抓考核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跟踪评价办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进行跟踪、指导、督查、问效。通过查阅资料、暗访督导、实地检查等方式,每年实施跟踪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评。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开展。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