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2-14 19:3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驻司文〔2019〕65号
刘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刑释人员管控,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为我们提出了《关于加强刑释人员管控,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非常符合实际,建议很好,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改进和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工作思路。对您的建议,驻马店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多年来,我市一直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市级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明确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等具体负责刑释人员帮教安置的日常工作。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等为主体的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队伍,吸收了一批懂法律、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
一、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驻马店市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驻马店”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5号和豫办[2010]23号文件精神,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出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仅2018年,全市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224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8.00%,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有效地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服刑人员教育工作
驻马店市监狱以教育改造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教育改造工作。对新入监罪犯余刑一年以上的进行不少于两个月的集中教育,一年以下的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入监教育,完成入监学习按期下队。入监教育按照省局规定的教学内容设置课程,重点进行服刑指导、心理指导、法律指导、兴趣特长指导、生活指导等服刑适应性指导。入监教育期间,对所有新入监人员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形成了心理健康分析报告,为当地帮教部门提供回归社会危险性预测分析。采取“教育科统一计划,监区组织实施,监狱专题辅导”的形式,每周为各监区规定一天罪犯集中课堂教育时间。思想教育以分监区为单位编班9个。罪犯思想动态分析和狱情分析一并进行,坚持分监区每周一次、监区每半月一次、监狱每月一次,每周一的管教例会上,罪犯思想动态分析是一项重要内容 。文化教育以国家统编育新课本《识字》为基本教材,开展了文盲罪犯的扫盲教育,目前接受扫盲教育的罪犯80人。技术教育开办缝纫班3个,280人参加学习,电工班6个,483人参加学习。根据省局要求,制定开展个别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和对顽危犯百日攻坚活动方案。推动实施个别教育“三百工程”,所有顽危犯承包到人,实行“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让其在思想上、心理上做好“角色”意识的转变,从而更好地进行改造。
(二)职能部门有序推进,工作机制逐步规范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的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走访谈话等衔接程序和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预防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针对重点帮教对象,及时建立登记建档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及走访,建立重点人员帮教管理档案,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丰富工作措施,刑释人员教育管控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通过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风险测评,落实“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管理模式。对帮教期内的重点帮教对象定期进行排查,同时严格日常管控工作制度,对重点帮教对象人员实行教育为主、管控为辅的工作方式,让其尽快实现“软着陆”;二是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目前,各县区依托民营企业、服务性行业、救助站作为安置“三无”人员的帮教场所,有效缓解了刑满释放人员接收难的问题。
(四)强化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帮教对象的再犯罪
刑满释放人员重点帮教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一是实施“三帮一”制度,对每名重点人员由所在乡镇分别安排三人进行帮教管理:即对失足的在校学生,由乡(镇)干部、学校班主任、家长进行帮教;对恶习较深、改造难度大,且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人员,由乡镇党委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帮教工作,司法所以及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二是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重点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生活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建立风险评估制度,由乡(镇)帮教管理人员对重点人员定期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客观地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作出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分类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风险类对象实施严管,对中风险类对象实施普管,对低风险类对象实施宽管。
二、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刑满释放人员绝大部分回归社会后都外出务工,不知去向。导致帮教工作无法面对面的有效开展,只能通过电话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特别是个别家属不愿提供联系方式的只能通过走访邻居、村干部等侧面了解情况,造成事实上的脱管。
(二)帮教队伍不够专业。虽然吸收了一批懂法律、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充实了帮教工作力量,但农村地区的帮教小组成员普遍都由村委干部等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但因为大部分没有心理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无法做到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心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帮教。
(三)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对走访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己是自由人或者害怕周围人知道后被歧视而不愿让帮教人员上门帮教。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用“老眼光”看问题,因此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害怕周围人歧视或者不愿意提及自己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而对上门帮教的工作人员存在抵触情绪,甚至直接以自己是自由人拒绝帮教工作人员进其家门,导致帮教效果不够理想。
(四)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认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司法行政部门由于职能有限,只能尽量进行协调导致安置帮教工作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做好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技能培训
监狱、看守所应继续以教育改造为中心,在做好服刑人员思想和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选派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服刑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谈话询问、座谈讨论等形式,根据罪犯刑释后就业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实效性。邀请社会企业来监参观,宣传监狱改造工作成效,消除企业对刑释人员的顾虑,吸引企业来监开展招聘活动,吸纳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进入企业就业,争取为刑释人员找到更多就业途径,促进其回归社会后能及时就业,预防重新犯罪。
(二)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安置帮教组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满释放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帮教组织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及时收集掌握刑满释放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对走访中发现刑满释放人员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大多外出务工联系不上、无法开展走访帮教的情况,结合扫黑除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工作,要求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对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走访,对不在家的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电话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开展法治教育。通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及时核实服刑、预释放人员信息、及时向监所发送回执,做好服刑、预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每个月的第三周的星期三统一上线进行核实核查和发送回执。
(三)加大对帮教小组成员的培训力度
针对帮教队伍不够专业的现状,制定培训方案,积极组织心理学专家、监狱民警、律师等专业人员对全市帮教组织成员开展心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帮教能力。
(四)重点做好刑释人员的对接与接茬帮教工作
各级安帮办应主动作为,做好对接工作。要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狱寄发的通知书后,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立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对有亲属的刑释人员,要尽快通知其亲属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前往监狱接回,没有亲属的“三无人员”,由司法行政部门汇报当地党委、政府,由所在政府负责到监狱将其接回,并将刑释人员在监狱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以后的帮教工作打好基础;二要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法律学习等形式进行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三要及时与民政部门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最低生活费,尽力解决其释放后的生活问题;四要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同时,协调其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刑释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确保每名刑满释放人员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能。
(五)加大宣传、改变观念,促进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刑释人员干事业的信心之帆。通过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关心帮助,尽快使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使其自食其力。
(六)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大政策扶持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满释放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有成员单位的协助,有社会力量的参与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定会做的更好,从而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