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8-10 08:2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
情况公示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8批)
(8月3日12:00—8月4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
备注 |
22 |
驿城区解放路与骏马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富收烧烤、团结东路路南多家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
驿城区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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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一)关于反映“富收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富收烧烤烧烤炉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该店位于居民区,紧邻居民楼,经对周围4名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反映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噪声扰民问题。2016年8月2日,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会同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对该店烧烤设施进行暂扣。2016年8月6日,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五项,该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问题,对其进行查封。
(二)关于反映“开发区团结路路南多家烧烤油烟直排、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团结路路南(正阳路与骏马路之间)餐饮食品经营商户共有15家,全部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从事烧烤经营的商户有9家:7家已于2014年更换成环保烧烤炉, 2家已于2014年更换成燃气烧烤炉,但仍排放少许油烟。15家餐饮商户都存在店外经营,经营时间达次日2时,存在噪音过高现象。
三、整改措施
1.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驿城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驿城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扰民问题依法严厉打击。
2.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团结路餐饮整治联合小组于2016年8月7日下午发了《告知书》,明确了餐饮商户应达到的卫生、秩序、油烟排放、夜市营业时间等。针对烧烤油烟问题,对涉及的9家餐饮烧烤商户明确告知,七日内更换今年最新设备烧烤炉(远红外线环保无烟烧烤炉)。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对涉及的15家餐饮商户明确夜市经营时间,即晚18时-23时,到时必须全部进店经营。
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餐饮整治联合小组每晚检查,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者,暂扣不合格烧烤炉和店外经营桌椅。
四、追责情况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团结路餐饮整治联合小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