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2361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政办〔2016〕164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236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驻政办〔2016〕164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2月22日
驻马店市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森林网络建设任务,切实做好各项造林绿化工作,按照《河南驻马店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要求,特制定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为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线,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深化林业改革,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增加森林蓄积量,为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建设美丽驻马店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2017年全市安排造林任务106.4155万亩,其中防护用材兼用林75.5816万亩,新建完善农田防护林400万亩、折合造林面积 9.9749万亩,通道绿化6.4251万亩,水系1.758绿化,经济林建设6.4604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5.4655万亩,美丽乡村0.825万亩。实施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26.735万亩,其中泌阳县和驿城区待省林业厅计划下达后另行安排。
(二)全民义务植树。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50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建立各级领导绿化点和义务植树基地30处,所有市直单位建有义务植树点。
三、建设重点
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落实《河南驻马店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近期(2018年前)森林网络建设规划,以农田防护林建设、山区及平原生态林建设为重点,扩大经济林建设规模,深入开展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县乡村道路绿化,突出完善提高省级以上通道绿化,为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在所有适宜林网的农区开展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以现有沟、河、路、渠绿化为重点,全面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扩大林网绿化宽度,提高绿化层次。继续推行“挖深沟、修宽路、先拍卖、后植树”的农田林网建设模式,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粮田项目、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理等涉农项目,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二)山区和平原生态林建设工程。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防护林兼用材林建设,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构建较为完善的生态防护体系。利用山区、半山区县和平原地区的河流两岸、岗丘洼地等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鼓励、引导农民营造防护用材兼用林;加大西部山区、丘陵岗地和困难宜林地造林力度,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努力增加森林面积。
(三)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全面推进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县、乡、村级道路绿化,对市域内的高速公路、铁路、省级以上干线公路绿化按原绿化标准进行补植完善。扩大市域内主要水系河流、大中型水库及干渠的绿化,建设防护美化兼备的滨水景观绿化带,打造连接各生态区域的生态廊道。
(四)城镇社区和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房前屋后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营造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居民生活环境。
(五)花卉苗木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种苗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育苗新品种和新技术,全面提高基地供种能力和科技水平。积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建设,利用现代化农业栽培手段,新建、改建一批优质果品采摘园、科技示范园,发展旅游观光农业。
(六)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按计划对中幼龄林和三年以内新造林地,实施抚育间伐、修枝割灌、补植补造、品种改良等方式的森林抚育和改造,促进林木生长、增加林木蓄积、提高森林质量。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统一、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县区要明确责任,认真调查,科学规划,把市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地块、路段。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订奖惩措施,强力推进创森工作。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农办、发改、财政、教育、住建、农业、水利、交通、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好部门责任,全力配合好创森工作。林业部门要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做好种苗筹备和技术服务等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每年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各县区也要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创森任务顺利完成。国家和省级工程由中央、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市县工程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由市、县财政分别安排补助资金。2016年没有完成的省级以上通道绿化,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标准和补贴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三)创新造林机制。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推进林业用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建立不同的投融资模式。将立地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有经营前景的造林地块整合成项目面向社会进行招商,将农田林网建设和困难荒山荒地造林等公益性造林绿化纳入财政资金补助范围。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组织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营建各种纪念林和义务植树基地;要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倡导广大适龄公民通过捐资、捐建、认养、认建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
(四)提高造林质量。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关键环节,全面提升造林质量。一是严把规划关。各级通道绿化要按照创森总体规划建设标准实施,搞好补植补造;农田防护林建设每个网格控制农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0亩,路宽6米以上的按一路两沟四行树进行栽植,6米以下的按一路一沟二行树进行栽植。城镇社区和村庄绿化外部生态防护林带宽度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二是严把苗木关。尽量使用本地苗,禁止使用假植苗、病虫苗、三级苗,通道绿化要使用一级苗。要重点选择楸树、泡桐、白蜡、乌桕、榉树、朴树、椴树、榔榆、美国黑核桃和杨柳楝槐等优良用材乡土树种。三是严把栽植关。山区造林应选择穴状整地,尽量减少对立地环境的破坏。平原造林树穴不低于60公分见方,栽时浇透水、培好土。环境温度低于0℃时会造成根系冻伤,不适宜起苗、运苗、栽植,要根据气温情况选择合适的造林时间。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创森指挥部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创森工作行动情况、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通报。特别是在造林季节,督查组要分包县(市、区)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进行全程督导,确保造林质量和进度。指挥部将在造林结束后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由市政府按照具体补助办法兑现补助资金。市政府将根据创森工作奖惩办法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进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也要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确保创森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