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4-0230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16〕96号
成文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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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驻政办〔201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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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时间:

2016-07-25 17:3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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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6日 

驻马店市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

提升办学水平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驻政〔2014〕106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围绕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用3年时间,采取撤销、合并等形式,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调减至15所左右,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向优质学校集中,优化学校布局,加强内涵建设,增强办学能力,提升办学质量。到2018年,原则上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左右。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不流失。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统称《标准》)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根据产业布局、就业需求和教育现状,认真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结构,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化政府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中的统筹作用。

(二)深化改革,综合推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打破部门、所有制限制,积极探索通过混合所有制、公办民助、民办公助、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编制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在优化学校布局过程中师生员工思想稳定,在职业教育总投入不降低的基础上通过布局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整合。

(三)注重绩效,目标管理。整合并有效利用现有专业、师资、实训设备等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市政府将跟踪问效、督促检查。

(四)项目引导,重在提升。坚持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项目与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相结合,重点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改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校均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发挥财政项目投入的导向作用,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清查办学资质。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标准》,开展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原则上每县区要重点办好1所集学历教育、各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由所在县区政府制定三年发展规划,通过原址改扩建、异地搬迁新建等方式,确保三年内达到《标准》要求。对已连续多年未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的“驻马店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予以撤销中等职业学校建制。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每所学校只能保留1个名称、1个组织机构代码,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办学条件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二)整合公办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在全市起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示范和特色职业院校。对已经实质性并入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的“驻马店市职业技术学校”、已实质性并入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的“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职业教育中心”、已实质性并入“上蔡县职业中专”的“上蔡县第二职业中专”予以撤销建制。对已经纳入普通高中序列管理的“驻马店市商业学校”、“驻马店市敬业职业高中”予以撤销建制。撤销“驻马店市体育运动中等职业学校”建制,保留其“驻马店市体育中学”牌子,将其纳入基础教育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整合与联合,加强县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并将其纳入基础教育保障体系,统筹县域内教师全员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逐步脱离中等职业学校序列。

各县区和市属职业学校要认真谋划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对照《标准》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拟定三年发展规划,2016年7月31前报市政府备案,并认真按规划组织实施。

(三)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严格落实《驻马店市民办教育发展促进办法》。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纳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规划,鼓励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资源整合。探索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办学。

(四)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优化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专业设置与本地产业发展的吻合度,降低学校专业设置的趋同性,支持学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布局调整后的,每所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要集中力量重点建设3-5个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要布局1个以上与本地主体产业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国控专业设置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各学校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为本位,全面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确保在优化学校布局过程中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五)加强过程管理。各级财政、国资、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清产核资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和职业教育资源流失。资源整合、布局调整过程中职业院校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全部用于职业教育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国有资产要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规定管理,新组建、合并的学校要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根据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进展情况,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整合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名称、登记注册、调整编制、发放代码,并向社会公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地规划,严格审核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对规划拟合并、撤销的学校不再核准(审批)新的基本建设项目。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未经公示的学校不得招收新生。

四、实施步骤

2016年7月开始启动实施,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市政府将把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整合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问责。

2.明确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发改委、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搞好政策支持与协调服务等工作。

3.积极稳妥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依法保护教职员工等各方面的权益,稳步推进,切实做好稳定工作,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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