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4-02287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16〕83号
成文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4-0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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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驻政办〔201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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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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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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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一)开展火灾易发场所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在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老旧居民住宅、出租屋等亡人火灾多发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完成时限:6月至7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管理中心、供电公司、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开展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7月至8月。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支队,中石油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
3.开展“五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别由民政、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排查养老院、福利院、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对去年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完成时限:9月至10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教体局、公安局、消防支队。
4.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成时限:11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旅游局、消防支队。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落实省政府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意见,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宣传力度,辖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督促车棚(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物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建设和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9 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住房管理中心、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开展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整治
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公安厅彩钢板使用领域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彩钢板建筑“回头看”行动。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照前期发现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确保不增新量。
完成时限:8月至12月。
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场所主管部门。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1.提请各级政府新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结合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督促销案。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场所主管部门。
2.落实常态曝光机制。协调省、市主流媒体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用足用好关停、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强力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市综治办出台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7月份。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消防支队。
2.推进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乡镇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年内重点推动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和全国重点镇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编办、综治办、消防支队。
3.开展乡镇街道消防专管员、社区行政村“一长三员”等基层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培训。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4.提高乡镇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指导驿城区、泌阳县等地先行试点,借助综治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数字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手机APP终端,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
完成时限:8月份。
任单位:驿城区政府、泌阳县政府,市综治办、消防支队。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落实《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请市政府按照市、县给予补贴的方式,推进全市8个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个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财政局、编办。
(三)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意见,细化明确各地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市政消防水源建设三年规划建设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
2.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专项检查,年内所有县和全国重点镇完成修编工作,其余6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消防支队。
3.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加快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消防支队,中业水务公司。
4.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各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半年督导、年度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常态发送消防提示短信。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定期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2.强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扩大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和官方消防微博、微信目标人群范围,每天发送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3万条。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3.深化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联合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针对教师、学生、医护人员等,分别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市消防支队。
4.建立火灾预警发布机制。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点、重大节日播发防火提示。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依法严格监管
(一)做好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执法专项检查迎检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7月份。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部门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治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冬季火灾防控等季节性消防安全工作。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围绕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国庆节、元旦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防范大的火灾事故发生。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1.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考核。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消防工作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将消防重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3.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每季度。
责任单位: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4.落实领导带头责任。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1.修订《驻马店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示范建设活动,年底组织达标验收。
完成时限:6至12月。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大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力度。健全行业部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行业交办、联合检查等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查处。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指导、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登记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积极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2.推动落实“六加一”措施。指导、督促社会单位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微型消防站。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追责问责
1.加大失火案件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案件办理,对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2.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结合”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
 
附件: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分解表
 


 

附  件
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类  别
任务情况
县  区
全  国
重点镇
消防规
划编修
消火栓
(350个)
报警器
(5200个)
队站建设(投勤队站按照每站25人标准配备专职消防员)
乡镇专职队建设(按照一级队15人、二级队10人标准配备专职消防员)
信息化
建设
消防装备建设
1
本级
— —
完成
发布
70个
——
1.高铁站前区消防站、雪松路消防站建成投勤;2.战勤保障队、应急物资储备库、乐山路消防站开工建设;3.建设水域救援模拟训练设施;4. 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和老城区建成小型消防站3个。
——
1、每个执勤中队配备2套4G图传设备,执勤车辆安装行车图像传输系统;2、泌阳、确山、正阳、平舆、汝南、上蔡、西平、遂平等8个单独接警的县建设消防指挥中心;3、全部一级乡镇专职队和驻马店卷烟厂、中石化驻马店分公司建成数字对讲等通信系统。
1台6吨干粉车,1台自装卸模块器材车,2台30吨水罐车,1台城市主战车,2台8吨泡沫车、1台装载机、1台推土机
2
驿城区
蚁蜂镇
1.除泌阳县外,其余县完成消防规划发布;      2.60%其他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
——
500个
板桥镇、水屯镇建成二级专职队
1台城市主战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3
开发区
 
——
500个
关王庙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1台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4
产业区
 
——
200个
——
——
5
遂平县
阳丰镇   嵖岈山镇
35
500个
——
阳丰镇、嵖岈山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1台4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
6
西平县
权寨镇   出山镇
35
500个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出山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1台水罐消防车
7
上蔡县
黄埠镇   朱里镇
35
500个
——
黄埠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1台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8
汝南县
老君庙镇
35
500个
——
老君庙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1台32米云梯消防车
9
平舆县
射桥镇   西洋店镇
35
500个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西洋店镇建成一级专职队、辛店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1台水罐消防车
10
正阳县
真阳镇
35
500个
——
——
1台水罐消防车
11
确山县
竹沟镇   留庄镇
35
500个
产业集聚区站建成投勤
留庄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12
泌阳县
官庄镇
35
500个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王店镇建成一级专职队、高邑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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