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2287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政办〔2016〕83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2-2024-0228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驻政办〔2016〕83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一)开展火灾易发场所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三合一”场所、老旧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发动基层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乱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在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老旧居民住宅、出租屋等亡人火灾多发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完成时限:6月至7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管理中心、供电公司、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开展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完善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7月至8月。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支队,中石油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
3.开展“五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分别由民政、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排查养老院、福利院、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重点整治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对去年集中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完成时限:9月至10月。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委、教体局、公安局、消防支队。
4.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巡查检查、夜间安全疏散、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完成时限:11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旅游局、消防支队。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落实省政府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意见,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严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宣传力度,辖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督促车棚(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物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建设和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9 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住房管理中心、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开展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整治
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公安厅彩钢板使用领域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彩钢板建筑“回头看”行动。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照前期发现隐患进行复查,努力消除存量,确保不增新量。
完成时限:8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场所主管部门。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
1.提请各级政府新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结合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督促销案。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场所主管部门。
2.落实常态曝光机制。协调省、市主流媒体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用足用好关停、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强力督促隐患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消防基层基础建设
(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协调市综治办出台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7月份。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消防支队。
2.推进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探索乡镇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年内重点推动城市建成区乡镇街道和全国重点镇建立消防管理组织,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编办、综治办、消防支队。
3.开展乡镇街道消防专管员、社区行政村“一长三员”等基层消防管理人员消防业务培训。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4.提高乡镇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指导驿城区、泌阳县等地先行试点,借助综治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数字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和手机APP终端,适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
完成时限:8月份。
责任单位:驿城区政府、泌阳县政府,市综治办、消防支队。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落实《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请市政府按照市、县给予补贴的方式,推进全市8个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个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财政局、编办。
(三)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意见,细化明确各地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市政消防水源建设三年规划建设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
2.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开展消防规划编制专项检查,年内所有县和全国重点镇完成修编工作,其余6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消防支队。
3.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加快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
完成时限:12月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消防支队,中业水务公司。
4.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各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半年督导、年度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常态发送消防提示短信。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定期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消防提示信息。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2.强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扩大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和官方消防微博、微信目标人群范围,每天发送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3万条。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3.深化消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联合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针对教师、学生、医护人员等,分别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市消防支队。
4.建立火灾预警发布机制。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点、重大节日播发防火提示。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依法严格监管
(一)做好省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执法专项检查迎检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7月份。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部门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治理,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冬季火灾防控等季节性消防安全工作。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围绕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国庆节、元旦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防范大的火灾事故发生。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1.加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考核。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消防工作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强化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将消防重点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
3.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完成时限:每季度。
责任单位: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4.落实领导带头责任。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1.修订《驻马店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完成时限:6月份。
责任单位: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示范建设活动,年底组织达标验收。
完成时限:6至12月。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大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力度。健全行业部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行业交办、联合检查等机制,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查处。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三)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指导、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登记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积极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和灭火演练。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2.推动落实“六加一”措施。指导、督促社会单位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微型消防站。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四)强化追责问责
1.加大失火案件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办理力度。严格案件办理,对构成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2.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结合”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
完成时限:年底之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
附件: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分解表
附 件
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类 别 |
任务情况 | |||||||
县 区 |
全 国
重点镇 |
消防规
划编修 |
消火栓
(350个) |
报警器
(5200个) |
队站建设(投勤队站按照每站25人标准配备专职消防员) |
乡镇专职队建设(按照一级队15人、二级队10人标准配备专职消防员) |
信息化
建设 |
消防装备建设 | |
1 |
本级 |
— — |
完成
发布 |
70个 |
—— |
1.高铁站前区消防站、雪松路消防站建成投勤;2.战勤保障队、应急物资储备库、乐山路消防站开工建设;3.建设水域救援模拟训练设施;4. 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和老城区建成小型消防站3个。 |
—— |
1、每个执勤中队配备2套4G图传设备,执勤车辆安装行车图像传输系统;2、泌阳、确山、正阳、平舆、汝南、上蔡、西平、遂平等8个单独接警的县建设消防指挥中心;3、全部一级乡镇专职队和驻马店卷烟厂、中石化驻马店分公司建成数字对讲等通信系统。 |
1台6吨干粉车,1台自装卸模块器材车,2台30吨水罐车,1台城市主战车,2台8吨泡沫车、1台装载机、1台推土机 |
2 |
驿城区 |
蚁蜂镇 |
1.除泌阳县外,其余县完成消防规划发布; 2.60%其他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 |
—— |
500个 |
板桥镇、水屯镇建成二级专职队 |
1台城市主战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 | ||
3 |
开发区 |
|
—— |
500个 |
关王庙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
1台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 |||
4 |
产业区 |
|
—— |
200个 |
—— |
—— | |||
5 |
遂平县 |
阳丰镇 嵖岈山镇 |
35个 |
500个 |
—— |
阳丰镇、嵖岈山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
1台4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 | ||
6 |
西平县 |
权寨镇 出山镇 |
35个 |
500个 |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
出山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
1台水罐消防车 | ||
7 |
上蔡县 |
黄埠镇 朱里镇 |
35个 |
500个 |
—— |
黄埠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
1台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 | ||
8 |
汝南县 |
老君庙镇 |
35个 |
500个 |
—— |
老君庙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
1台32米云梯消防车 | ||
9 |
平舆县 |
射桥镇 西洋店镇 |
35个 |
500个 |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
西洋店镇建成一级专职队、辛店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
1台水罐消防车 | ||
10 |
正阳县 |
真阳镇 |
35个 |
500个 |
—— |
—— |
1台水罐消防车 | ||
11 |
确山县 |
竹沟镇 留庄镇 |
35个 |
500个 |
产业集聚区站建成投勤 |
留庄镇建成一级专职队 |
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 ||
12 |
泌阳县 |
官庄镇 |
35个 |
500个 |
产业集聚区站开工建设 |
王店镇建成一级专职队、高邑乡建成二级专职队 |
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