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4-02239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16〕24号
成文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4-02239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16〕24号
成文日期
公文时效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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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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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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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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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陈星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报告中安排的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以正式公文的形式于2016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材料报送至行政新区1号楼509房间市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送至duchashi511@126.com,电话:2601527、2601627)
一、着力优化结构,做大做强产业
(一)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发展
1.坚持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传统产业和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链条延伸,强化上下游企业合作,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和“互联网+工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创新发展、产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提升传统行业竞争力,力争食品、轻纺、装备制造、能源煤化工、建材、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750亿元、650亿元、610亿元、430亿元、270亿元、80亿元。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食品等高成长性产业,继续强化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重大技术攻关、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提升,形成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市工信委牵头,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巩固海川电子玻璃、银泰新能源汽车、中云创光电等行业领先优势,抓好德威电缆、华顺阳光光伏发电、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等项目建设,引领和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建材、光伏光热、环保设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打造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百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和关联配套企业,着力打造食品千亿级产业集群和轻纺、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百亿级产业集群。
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6.提高粮食产能和质量。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新建高标准粮田111.5万亩。抓好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9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新增旱保田面积64万亩。加强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推广,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巩固提高粮食产能,不断提升粮食品质,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40亿斤以上。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农科院、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种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和品牌农业,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
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农科院、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巩固畜牧业发展优势,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
市畜牧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积极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园区,拓展农业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严厉打击和处置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市农业局牵头,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坚持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持续推进夏南牛、黑猪、食用菌、花生、芝麻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新增省级农业产业集群3个、市级20个。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畜牧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快推进正阳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市科技局牵头,正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有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探索农民合作社产品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办法,提高农业发展融资能力,力争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市级3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长10%。
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国土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和技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积极推进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的应用。积极探索物联网、“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农科院、农机局、气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依托人口区位优势,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14.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产业,依托市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支持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中国网库驻马店电商谷、楚楚街电商总部等企业在我市加快发展,积极引进和承接百度、腾讯等更多知名电商来我市搭建平台、拓展业务;鼓励我市商贸、工业企业线上交易,扶持发展一批“电商村”、“淘宝村”,打造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高地。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5.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着力推进粮食、医药、化工、冷链、快递等优势物流业发展,重点抓好恒兴物流电子商务产业园、驻马店国际公路物流港等项目建设,编制完成豫南物流园区规划,加快推进铁路物流产业园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标准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全面提升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市供销社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积极推动文化创意、规划设计、勘测评估、会计律师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市发改委牵头,市文广新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8.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加快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加强岈山5A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巩固创建成果;保护利用好岈山、金顶山、老乐山、铜山和薄山湖、宿鸭湖、铜山湖、板桥水库“四山四湖”生态旅游资源;加快推进杨靖宇纪念馆改扩建和竹沟红色小镇建设,开发利用好红色旅游资源;加快推进皇家驿站建设,加大天中文化、驿站文化、盘古文化、嫘祖文化、女娲文化、重阳文化、冶剑铸铁文化、车舆文化、南海禅寺佛教文化以及西游、梁祝等传说文化宣传力度,挖掘利用好文化旅游资源,全市旅游业综合收入突破160亿元。
市旅游局牵头,市文广新局、民政局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加快现代金融业发展,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建设,新引进2家股份制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负责落实。
20.加快确山、汝南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完成驻马店农商行组建工作,推动遂平、汝南农商行获批,泌阳、上蔡、平舆农联社达到筹建标准。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农信办、银监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确山、汝南、遂平、泌阳、上蔡、平舆、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加强上市企业培育,实现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2.创新金融产品,争取信贷规模,确保全市各项贷款余额存贷比50%以上,新增存贷比60%以上;积极引进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完成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意见,扎实推进重点文化企业培育工程,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
市文广新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抓好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健康养老产业园、老乐山银发壹族养生养老园、泌阳康复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规划建设。
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泌阳县、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5.主动适应电商时代需要,不断提升专业市场、超市、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6.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把鼓励住房消费,加快消化库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支持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落实好商品房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政策,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常住人口纳入覆盖范围,促进新市民在城镇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畅通商品房供给和保障性住房通道;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公租房新增需求主要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商品房解决。坚持分类调控、精准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防控商业地产风险。
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强化企业服务,增强发展活力
27.认真落实扶持政策。积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电力价格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挖潜,实现降成本、增效益。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8.因企施策搞好服务。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对有竞争力、有销路企业,帮助解决好融资、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促进开足马力生产;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综合运用延伸链条、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对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领导分包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和要素保障,发挥好骨干支撑作用。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9.创新政府支持方式。继续开展银企、产销、用工、产学研对接,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市内企业强化市场联合,互为市场解决销路问题,不断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积极运用基金参与、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3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努力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落实好居住证制度。对非户籍常驻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委、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1.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权益。完善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原有权益处置机制,维护好进城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完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保障、住房保障、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国土局、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2.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建设,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33.依据城市总规要求,按照“一中心五组团”和中心城区、县城、乡镇所在地三级体系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多规合一”原则,不断创新规划理念,统筹做好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布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规、修规编制与执行,完善市政设施、公共服务、防灾避险、生态休闲等专项规划。
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4.重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功能片区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的完整性和可执行性。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牵头,市规划局、发改委、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5.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实施好城市道路、生态水系、公园绿地、环卫设施、公共管线及照明五大类263个基础设施项目。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职教园区办、投资公司、黄淮学院、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6.全面完成38条断头路续建和新打通25条断头路任务。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7.完成置地大道下穿京广铁路项目。
市住建局牵头,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8.完成重阳大道下穿京广铁路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9.加快推进老火车站片区综合改造工程。
市发改委牵头,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0.加快推进薄山水库引水工程和第三水厂建设、板桥水库引水管道更新和取水口改造、第一二水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确保中心城区供水安全。
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发改委、水利局、中业自来水公司、昊华骏化公司、确山县、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1.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供排水、强弱电、热力燃气、垃圾污水处理、环卫、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中业自来水公司、国电驻热、豫南燃气、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2.加快练江河、小清河、开源公园、十三香公园建设进度。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3.实施好中心城区生态引水和水系连通工程,完善城市生态休闲功能,建设海绵城市。
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44.进一步加强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心城区七大片区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学校、医院、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住建局、住房管理中心、规划局、国土局、职教园区办、教体局、卫计委、民政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5.大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不断提升县城的承载吸纳能力。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6.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实施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为重点,加强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
市委农办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7.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为重点,对照创建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六城联创”活动,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背街小巷、集贸市场、早夜市摊点、旱厕改造等专项整治力度。
市六城联创办牵头,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计委、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8.不断完善中心城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
市住建局牵头,市六城联创办、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9.积极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城镇的宜业宜居性。
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环保局、卫计委、林业局、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科学推进新农村建设
50.按照”五规合一”要求,统筹和优化村庄、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布局,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
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1.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确保今年20%的行政村达到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10%的行政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52.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500亿元。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一)积极争取项目
53.围绕交通体系、粮食水利、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积极谋划包装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的论证和可研,加大向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争取得到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为我市长远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科学安排项目建设计划
54.加强项目库建设。对筛选确定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做到实施一批、筹备一批、筛选论证一批,保持项目建设的持续性。今年全市初步确定重点项目234个,总投资2119亿元,年度投资581.7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56个,总投资94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9.6亿元。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5.高度重视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对华顺阳光年产1200万支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天中食品产业园改造、今麦郎食品工业园、君乐宝等计划新开工项目,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开工条件,确保尽早开工建设;对德威电缆、银泰汽车二期、金龙沃诚二期、后羿制药二期、恒都食品产业园二期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快推进、早建成;对天方生物年产4万吨木糖醇、顺达化工年产20万吨醋酸制乙醇等计划竣工项目,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加快天方药业、华中正大、搬迁改造进度,力争尽早实现整体搬迁。同时,围绕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扩能增效,再新上一批亿元以上工业项目。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高效组织好项目实施
56.加快项目规划、环评、土地等审批事项办理,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为项目落地打好基础。
市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7.认真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分包和早餐会、议事会等制度,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重点项目月通报、季督导、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加快项目进度。
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8.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特别是对那些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件以及封门堵路、干扰施工、恶意阻扰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操纵者和黑恶势力,坚决依法打击。
市监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59.坚持把开放招商作为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的关键性举措,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力争全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550亿元。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一)突出招商引资重点
60.围绕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产业转移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开展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开展招商,通过引龙头和延链补链,做大做强食品、煤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动汽车、电子信息、电缆电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围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新业态、新产业开展招商。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改进招商引资方式
61.认真分析产业转移形势,研判产业转移动向,科学编制《产业招商图谱》,更加突出领导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落地招商,充分发挥各地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促进招商活动常态化,特别对一些重大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落地招商,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取得更多突破。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利用好活动载体
62.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招商活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等国家战略,努力拓展我市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利用好中国农加工洽谈会、保税物流中心、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等平台,定期举办招商推介会,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招商活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引进一批全产业链、集群式重大项目,不断提升招商水平。积极做好产品销售、劳务输出、进出口以及招才引智等工作,努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厚植发展优势,蓄积发展后劲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63.积极争取南驻阜铁路纳入国家规划。
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开工建设周驻南、息邢高速,完成京港澳高速驻马店站、驻马店南站改造和驻马店北站建设任务。全面完成G107驻马店段、G240驻平交界至驻南交界段、G230正阳中心庙至驻信交界段、S218正阳县城至驻信交界段等道路升级改造任务,开工建设G328平舆至驿城区段。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及正阳县、确山县、遂平县、上蔡县、西平县、平舆县、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5.以实施城市组团连通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驿城大道南北贯通、铜山大道南延工程;启动开源大道和重阳大道东至宿鸭湖西至七蚁路项目、雪松大道西至七蚁路改造升级项目;开工建设老乐山东山门至G107、金顶山北山门至G328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汝南县、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6.积极实施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农村公路1125公里,力争全年完成交通项目投资42亿元以上。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7.启动中心城区、平舆、遂平岈山、泌阳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平舆县、遂平县、泌阳县、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8.积极推进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洪汝河水系连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林业局、规划局、汝南县、驿城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9.大力推进泌阳、确山、遂平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华润2×100万千瓦机组、1000千伏驻马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市电力公司、泌阳县、确山县、遂平县、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提升载体平台优势
70.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要求,全面完成产业集聚区管理套合改革,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建设,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200亿元,1—2个产业集聚区达到二星级。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1.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完成综合交通体系等10个专项规划、高铁西片区控制性详规编制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做好休闲度假旅游、都市生态农业等功能片区规划建设;启动会展中心、高铁广场地下停车场、商务中心区核心区地下连通工程、高铁西广场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确保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旅游局、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2.加快市商务中心区、驿城区皇家驿站及各县服务业“两区”建设,确保全市完成“两区”投资80亿元以上,在建千万元以上项目60个以上。
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3.做好驻马店海关、商检口岸筹建工作,积极争取市公共保税中心获批。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商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4.积极推进“中国名优农产品交易网”跨境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5.发挥好“中国农加工洽谈会”的平台作用,继续做好今年会议筹办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市农业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76.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加快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依托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技师学院和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以企业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增强培养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实施好阳光雨露计划,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加强农业转移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实施回归工程,吸引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和驻马店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兴业。落实好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平台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引进一批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紧缺人才,吸引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管理人才,完成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4500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次。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农业局、民政局、科技局、市委农办、残联、财政局、工信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
77.珍惜土地资源优势,强化土地管理,利用好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盘活存量、优化增量、集约节约,增强发展用地保障能力。
市国土局牵头,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
78.依托农业优势,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扩大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9.加快金融、信息产业发展,弥补要素短板。 
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8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改革。
市编办牵头,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8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已进入改制程序企业抓紧向前推进,其他企业逐一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全面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保护好民营企业各项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国资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和消费税、资源税费改革;继续做好预算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4.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市投融资集团,提高市县区联动融资能力;大力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政府建设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5.积极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6.进一步理顺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经济功能区的体制机制。
市发改委牵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7.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局、财政局、市委农办、水利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8.统筹抓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国土局牵头,市住建局、住房管理中心、农业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89.统筹抓好国有林场、供销社、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等改革。
市林业局、供销社、人社局、教体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分别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促进万众创新
90.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发挥黄淮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国家级众创空间、驻马店科技孵化器、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驻马店分中心的作用,积极推进各类众创平台建设,力争全年新建10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其中省级研发平台2家以上,组织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2个,确保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黄淮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支持大众创业
91.按照“非禁即入、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和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服务行业和经营项目,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方创业投资。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92.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和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抓好市级创业孵化园建设,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创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教体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93.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全力以赴、精准发力,确保完成今年全市173个贫困村、10.1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一)落实“六个精准”
94.以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目标,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大力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程,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建立精准脱贫数字管理系统,推进脱贫工作信息化、动态化管理。集中力量攻坚,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持“五条途径”
95.坚持向城镇转移就业脱贫,力争完成培训转移贫困人口2.1万人,产业集聚区转移就业1万人,实现自主创业脱贫1万人;坚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实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扶贫计划,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产业脱贫6万人;坚持易地搬迁脱贫,对确山、泌阳、西平、遂平、驿城区24个乡镇、194个贫困村,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继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坚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体系,实行政策性兜底扶贫;坚持扶危济困脱贫,对因突发灾祸可能返贫致贫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急和社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6.积极对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意见,抢抓政策机遇,超前谋划项目,加强沟通衔接,努力向上争取更多资金和项目支持。
市发改委牵头,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采取“五项举措”
97.实施知识技能扶贫,继续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贫困群众的就业致富能力;实施合作带动扶贫,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新型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解决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实施财政金融扶贫,建立完善有效投融资机制,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提升;实施安居扶贫,把解决贫困人口脱贫与科学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结合产业扶贫,坚持“五规合一”,优化村庄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
(四)强化“五个保障”
98.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真正把脱贫责任扛在肩上,把扶贫任务抓在手上;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村级组织带头人,增强引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
99.强化部门支持服务职能,帮助贫困地区想路子、抓产业、强保障,发挥好行业扶贫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贫,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0.建立完善考评考核机制,通过考核考评,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和精力放在脱贫攻坚上,把工作做实、做准。                                                                                       
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农办、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
101.继续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99万人。
市人社局牵头,市教体局、工商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2.多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城镇中低劳动者收入。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03.深入实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程,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法定人员全覆盖,确保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前期准备工作。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04.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等兜底制度,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发放、临时困难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政策,健全关爱“三留守”人员工作机制。
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5.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1个1.29万套。
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106.继续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完成中心城区4所小学改扩建任务,开工建设1所中学和4所小学。
市教体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
107.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好中专教育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和现校区改高中项目,加快市职教园区农校、卫校、财校建设,确保如期搬迁入住;支持黄淮学院产教融合、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承办好第三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
市教体局牵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市职教园区办、黄淮学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推进健康驻马店建设
10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着力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食药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9.加快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进度,市中医院儿科病房综合楼完成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北区医院。
市卫计委牵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1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开展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
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1.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养结合,积极推进健康产业园区建设。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112.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舞台艺术送农民”、“农家书屋”、“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千场电影进社区进广场”等文化惠民工程。
市文广新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3.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用好工会服务职工等群众活动阵地和设施,坚持公益属性,真正发挥作用。
市文广新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4.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市气象科普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项目建设,加快西平、正阳、泌阳文化艺术中心和上蔡县博物馆筹建进度。
市文广新局、气象局、市科协、团市委和西平县、正阳县、泌阳县、上蔡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5.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承办好河南省“三山同登”全民健身大会,实施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
市教体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6.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支持,积极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7.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做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市残联牵头,市卫计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8.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19.着眼“双安”、推进“双治”、强化“双基”,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反恐怖工作和打击犯罪机制,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市综治办牵头,市信访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0.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非法集资问题。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工信委、工商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1.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着力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市信访局牵头,市综治办、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3.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
市食药监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美丽驻马店
(一)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
124.实施蓝天工程,突出抓好燃煤和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淘汰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委农办、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5.实施碧水工程,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开展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完成中心城区练江河、开源河、朱氏河、黄酉河截污工程和各县城黑臭水河治理,加快推进市第二污水厂二期工程、再生水工程和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建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6.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地表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种植、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
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127.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改及新上项目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落实总量减排计划,强化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强减排项目运行监管。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科技局、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8.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静脉产业园建设,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实施工业余热暖民和节能节水行动计划。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抓好生态建设和保护
129.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中心城区、西部山地生态区、东部平原涵养区、汝河涵养带、洪河涵养带和沿淮生态走廊规划编制,努力构建集多层次、网络化、功能复合的生态系统。
市环保局牵头,市林业局、发改委、规划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0.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建设,做好板桥水库、宿鸭湖水库等流域生态修复工作。
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汝南县、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1.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2.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城郊防护林等项目建设,完成造林100万亩。
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3.持续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怠政失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入第三方治理。完善生态环境突发性灾害事件应急机制。
市环保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4.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驻驻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市民政局牵头,驻马店军分区、市人防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5.根据《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完成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36.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7.进一步简政放权,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建立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市编办牵头,市监察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8.加强和改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开“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把该管的管好。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卫计委、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39.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140.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程序。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1.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启动“七五”普法。
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143.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洁从政贯彻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巡视巡察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支出、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监督制度,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144.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从市政府领导班子做起,以上率下,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务实重干,不急功近利,不盲目跟风,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5.坚持简约从政,杜绝铺张浪费,压缩一切不必要开支,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急需的地方。
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146.不断加强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克服本领恐慌,进一步提高研判经济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疑难问题的能力。健全岗位履职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督促引导各级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
市人社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7.大力实施模拟审批、联审联批、全程代理和网上审批办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8.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市场思维市场方式,对影响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制约长远发展的重大难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进行破解。对于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促检查,强化行政问责,切实提高抓落实的实效性。下决心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真正形成倒逼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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