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0-2024-01066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驻政〔2018〕34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59422325-0480-2024-0106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驻政〔2018〕34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2018年4月12日)
2017年度,我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品牌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涌现出一批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工作先进单位。
确山县人民政府创建的“国家红薯种植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考核验收。正阳县人民政府承担的“三黄鸡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树立品牌意识,增强我市优势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经济发展十项重点工作四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驻发〔2011〕21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确山县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奖励50万元,对正阳县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奖励20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品牌效应,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夯实质量基础,坚持科学管理,勇于技术创新,积极创建河南省知名品牌示范区,为“四个驻马店”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