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6-00277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1-1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59422325-0482-2026-0027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驻政办〔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1-15
公文时效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掘和利用优质矿产资源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2-03 16:55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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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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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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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掘和利用优质矿产资源的

实 施 意 见

驻政办〔20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部署安排,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发掘和利用优质矿产资源,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创新治理,着力提升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能力和水平,以我市优势矿产为勘查开发重点方向,加快采选矿项目建设和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推动矿产资源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2026年,停产和基建矿山有序复工投产,新创建省级绿色矿山2家,矿业权出让收益达到20亿元。到2027年,石英、萤石、含钾岩石、天然碱、金红石、地热、矿泉水等矿产勘查取得突破性进展,资源开发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非金属矿权出让稳步推进,石灰岩、花岗岩、建筑石料、砖瓦等市场需求供应稳定。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地质勘查绿色化、资源利用集约化、产业布局集群化、生产加工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以优势资源为引领,聚焦新能源、新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实力雄厚的企业建立基地,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建成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绿色产业工厂,矿业全产业链年工业产值达到180亿元以上,为驻马店现代化建设提供资源安全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十四五”规划矿业权投放。进一步梳理规划区、开采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的政策红利,让政策红利及时、精准、充分落地,加快“十四五”规划矿业权投放力度,拟设矿业权未完成出让登记工作的有关县区抓紧完成出让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驿城区、确山、泌阳等县区的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通过招拍挂出让等方式,尽快形成有效资产和有序开发秩序。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区人民政府、遂平县人民政府、上蔡县人民政府、汝南县人民政府、平舆县人民政府、确山县人民政府、泌阳县人民政府、新蔡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摸清资源家底。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遵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统筹财政资金安排,加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勘查机构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聚焦优良矿产成矿区、产业链配套和民生发展所需矿产的勘查,对辖区范围的矿产资源储量、条件、分布、开发利用潜力、价值、下一步方向等,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勘查、摸底,形成分析报告,为下一步科学有序开发和编制“十五五”规划奠定基础,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上报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科学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为加快发掘和利用优质矿产资源,优化铁、萤石、石英、含钾岩石、天然碱、金红石、地热、矿泉水等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的开发布局,做好规划衔接,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上报的辖区内矿产资源利用问题及工作建议分析报告,提出各部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建议上报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有关县区、相关部门工作建议和矿产资源产业发展要求,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将我市战略性矿产纳入省级“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推动我市铁矿、萤石矿就近整合、集中连片,改变我市地下矿山存在的小散乱、安全隐患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速打造全产业链。把“优质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纳入全市“9+15+N”产业链群体系,发挥产业链培育专班作用,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推进泌阳县、确山县等发展建筑用砂石、水泥、装配式建筑等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推动绿色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石英资源延伸布局发展矿源开发、矿石粗加工、硅基新材料、石英组件等高纯石英新材料产业链,积极引进高纯石英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打造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的石英岩产业;发挥萤石资源和市化工产业园区基础优势,推进萤石矿开采企业向选矿深加工企业转型升级,补齐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技术合作,推动驻马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坚持矿业绿色发展。按照《驻马店市“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森林驻马店建设规划》,持续开展修复治理,制定年度矿山修复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分工、修复方式、资金保障、修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巩固矿山治理成果;加强源头管控,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修复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合同;强化污染防治,坚决杜绝矿山开采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强化谁开采谁负责,损坏生态环境终生追责。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整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推动地下矿山整合重组,应急、公安、自然资源、工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有关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强化政企合作。相关县区和政府部门要靠前服务,做好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管理协调工作,同时做好与开采有关的配套服务工作。二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缩短项目核准、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用地预审、林地审批和矿业权登记等手续办理周期,推动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新增产能尽快投产达效。三是以驻马店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为契机,推动确山县、泌阳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工矿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强化金融要素保障。为搭建银企合作桥梁,进一步加强政银企三方互动,破解矿山企业融资难题,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每季度召开政银企洽谈会,推动金融资本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助力推动金融业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实现地方经济、金融普惠、企业发展互利共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强化矿产资源科技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聚焦矿山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以科技创新推动矿山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鼓励与地勘单位、高等院校合作,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协同推进战略性和优势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延长工业链条、剥离物综合利用等专业方向工作,助力地方将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提高效能”的要求,充分发挥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对全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坚持科学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坚持积极审慎原则,结合我市“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确保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高效利用。

(三)要加快产业培育。将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以资源换产业、换市场,推进矿产开放,加强对外合作,努力把我市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四)要坚持安全开发、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杜绝矿山开采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红线。

(五)要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落实责任分工,增强政策举措的灵活性、协调性、配套性,推进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并充分调动地勘单位、矿山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学会的积极性,形成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资源能源安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重大事项及时向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报告。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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