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门诊慢性病到期复查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5-23 17:18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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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门诊慢性病患者:
为确保市直门诊慢性病待遇的连续性,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驻医保〔2021〕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2023年6月30日到期的门诊慢性病人员进行延期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对象:市直2023年6月30日到期的驻马店市直门诊慢性病人员;
2、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28日;
3、复查医院:普通病种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复查,精神类疾病人员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复查;
4、方法: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门诊慢性病就医证、近期病历或相关检查单,自主选择就近的指定复查医院进行复查,由门诊慢性病专家鉴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延期,有效期3年;
5、复查不收费用,需检查的费用自理。
因故不能现场复查的,需到鉴定现场登记备案;不复查、不登记的,逾期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医保办 0396-2726492
驻马店市中医院医保办 0396-8220212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办0396-2929078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0396-3826058(精神类疾病人员)
监督电话:0396-2881822 0396-2839313
(注:此次慢性病复查通告对象不包括县、区参保人员)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