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11 08:31

信息来源: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02-11 08:31


信息来源:



分享到: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政土公〔2025〕第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驻马店市2025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于兴业大道与古吕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3.1590公顷。涉及开源办事处刁庄村坡王庄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地块

拟征收土地位于兴业大道与古吕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0.0600公顷。涉及开源办事处刁庄村坡王庄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类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开源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要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济开发区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212日至2025226日。

特此公告

2025211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