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22 17:00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关于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
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驻马店市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的《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林〔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东天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市国有林场护林员在执行森林管护等任务中方便工作必须建设的房屋,保障一线护林员能有效履行护林巡山、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原则同意建设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在驻马店市乐山林场、板桥林场和马道林场三个国有林场中改造及新建管护用房10个,其中乐山林场重建改造3个、加固改造1个;板桥林场新建1个、重建改造1个、移动管护用房1个;马道林场重建改造1个、加固改造2个。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
三、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4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14万元,预备费19.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解决。
四、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法规规定媒体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投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五、请项目单位根据本审批文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并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六、本批复文件相关附件分别是:《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林〔2024〕12号)、中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东天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七、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22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2024年中央预算内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招标方式) |
选择确定符合国家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 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