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05 10:00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关于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精神病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你局《关于呈报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驻卫规划〔202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精神障碍疾病的救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要,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按照《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原则同意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院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7333.42平方米(26亩)。总建筑面积478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50平方米。设计床位700张。
四、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单位自筹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
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驻市国用(2011)第8627号)、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用地初审意见。
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和实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求进一步详细测算,严格按照行业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3月4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康复病房楼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 (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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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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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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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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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及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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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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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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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