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9 11:33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蓝天燃气〔2023〕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河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20-2022年)和《河南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设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为河南省中长期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三纵六横”目标提供安全保障,对保障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意义重大。
项目单位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练江大道和兴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三、本次批复的项目为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占地81.27亩:综合培训楼5118m2,维修队楼818m2,器材库192m2,装备库1057.8m2,变配电、锅炉房及消防181.8m2,预留加工车间300m2,门卫室16m2,线路抢修演练场4500m2,长输场站演练场900m2,城镇燃气演练场450m2,收发球演练场900m2,阀室及放空演练场1035m2。
四、本次批复的项目总投资约为1226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64.6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104.42万元,基本预备费893.52万元,建设期利息206.8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国家应急救援建设专向资金。
五、在工程建设中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坚持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应急预防管理和节能降耗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汇报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批复意见
2024年1月12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批复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区域性天然气应急救援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