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7 16:00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关于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
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你局呈报的《关于呈报驻马店市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驻卫规划〔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驻马店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促进驻马店市医疗卫生养老事业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的需求,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对老年人托养的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经研究,原则同意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
该项目名称为: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建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东侧,雪松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进一步细化测算,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资金来源拟申请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要求标准进行核算,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数据和条件,严格按照土地使用和规划许可要求建设,严禁用于商住开发和住宅建设。
六、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用地、能评等相关手续。同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此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批复。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