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驻马店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 (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4 10:50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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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驻马店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
(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为了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管理
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驻政文〔2024〕6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法收回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现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位于北泉路与汝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6689.7平方米(折合25.04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不动产权证号:豫(2020)驻马店市不动产权第0003425号的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由市人民政府收回,请相关权益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直接注销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96-2915007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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