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0-22 14:51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批复号 |
驻应急[2020]设009号 | ||
单位名称 |
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 | ||
安全预评价单位 |
内蒙古兴安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等级 |
乙级 |
设计生产能力 |
88.46万立方米/年 |
设计基建期 |
10个月 |
抄送 |
驿城区应急管理局 | ||
审查批复意见: 一、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批复; 二、建设单位应将批准的《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时向负责日常监管的驿城区应急管理局报送,并向驿城区应急管理局申请开工报告备案;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基建期进行建设,不得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交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露天金属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1111-2015)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配套建成双重预防体系电脑PC端、手机APP和视频监控系统,在建设项目施工中有效运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还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审查论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 五、驿城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驻马店市驿城区丰鑫矿业有限公司李尧建筑石料用大理岩矿基建期安全检查,监督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防以建代采,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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