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14 11:33
信息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1710万元,其中省财政直管县直接下达57909万元,市级待分配3801万元。
市财政以驻财预〔2023〕374号文件将市级待分资金3801万元分配下达至驿城区。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支持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推进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三、资金结构
本次提前下达资金为中央资金,共计61710万元。
财政直管县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待分配资金分配给驿城区。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别 |
金额(中央资金) |
合计 |
61710 |
驿城区 |
3801 |
西平县 |
4774 |
上蔡县 |
9354 |
平舆县 |
6602 |
正阳县 |
5860 |
确山县 |
5779 |
泌阳县 |
6381 |
汝南县 |
7161 |
遂平县 |
3985 |
新蔡县 |
8013 |
五、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