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8-22 16:04
信息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驻财预〔2023〕232号)25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落实“四个不摘”,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主攻方向,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配:一是根据全市绩效考核结果因素进行分配;二是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因素进行分配;三是统筹非贫困县均衡发展因素进行分配。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资金为市级资金,分别投入确山县220万元、泌阳县300万元、遂平县400万元、西平县600万元、上蔡县100万元、汝南县100万元、平舆县200万元、新蔡县100万元、正阳县100万元、驿城区400万元、市级30万元,合计2550万元。
2023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金额 |
确山县 |
220 |
泌阳县 |
300 |
遂平县 |
400 |
西平县 |
600 |
上蔡县 |
100 |
汝南县 |
100 |
平舆县 |
200 |
新蔡县 |
100 |
正阳县 |
100 |
驿城区 |
400 |
市级 |
30 |
合计 |
2550 |
四、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0396-261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