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18 17:17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城乡低保政策
(一)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2024年7月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4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472元。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程序?
答:一是申请。由困难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不方便的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是审核确认(也就是审核审批)。目前审核确认权已经基本下放到乡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召开村(居)民主评议、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经过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加强抽查检查,对于在申请时用不真实的信息套取、骗取低保金的,在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情况的,严厉查处,维护低保政策的公开透明性。
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低保对象通过辛勤劳动改善了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情况超出低保标准的,及时退出低保,困难群众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低保家庭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
(三)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四)低保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2024年7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2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