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5 11:27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2023年驻马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教育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驻发〔2018〕5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驻马店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驻马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接受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实施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市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惠普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贫困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参与管理全市各类高等教育,负责高等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及高等学校的申办工作;负责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的工作。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八)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监督、指导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
(十四)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教育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教育局内设12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规划财务科、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教师教育科、安全信访科、教育督导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驻马店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教育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
3.驻马店市基础教学研究室;
4.驻马店市职业技术成人教学研究室;
5.驻马店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站;
6.驻马店市电化教育馆;
7.驻马店市教育信息资料中心;
8.驻马店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9.驻马店市中小学生实践基地;
10.驻马店市学生资助中心;
11.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
13.驻马店市体育中学;
14.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
15.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
16.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
17.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
18.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
19.驻马店市第十一初级中学;
20.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
21.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
22.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
23.驻马店实验小学;
24.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
25.驻马店市第十小学;
26.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
27.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
28.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收入总计92567.54万元,支出总计92567.54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66.24万元,上升9.68%。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增人增资及执行2022年国家最新调标工资;二是根据新调标后工资同时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奖、物业管理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平时健康休养费等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三是一些学校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等进而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局 2023年收入合计9256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60.1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支出合计9256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66.39万元,占88.55%;项目支出10601.15万元,占11.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3060.19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098.69万元,增加9.75%。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增人增资及执行2022年国家最新调标工资;二是根据新调标后工资同时增加全国文明城市奖、物业管理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平时考核奖、平时健康休养费等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三是一些学校招生人数增加,生均经费等进而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306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67033.71万元,占80.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25.78万元,占10.14%;卫生健康支出3728.40万元,占4.49%;住房保障支出3872.31万元,占4.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05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5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49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9.0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8.07万元,上升了8.8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管理,本年实际无公务出国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30万元,比2022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3万元,比2022年减少9.3万元,下降了14.9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6.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2年减少12.63万元,下降了4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70.4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1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5.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车辆3辆、老干部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目前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