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03 10:3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政务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9日
政务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试行)
一、基础行为规范
品质、技能、纪律是政务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的基础规范,是对全市政务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等方面提出的总体要求,也是落实文明行为规范必备的综合素质。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1.坚持“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政务服务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到让政府放心,让服务对象满意。
2.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塑造服务形象,做到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同志满腔热忱,对服务对象服务周到,尽最大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展现优质的窗口形象。
3.讲究文明礼貌、仪表仪容,树立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真诚对待服务对象,做到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公平公正。
4.发扬团队精神,维护政务服务整体形象,部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二)勤奋学习、精通业务
5.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培训,努力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交往、协调、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6.刻苦钻研业务,苦练基本功和操作技能,精通业务规程、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礼仪,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充实更新现代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努力学习和运用最新的科学技术。
(三)遵章守纪、廉洁自律
7.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练掌握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职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服务对象利益,不徇私情,按照工作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
8.严格遵守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政务服务纪律、工作要求和岗位规范,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擅自离岗、串岗,不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一般行为规范
接待、会话、服务、沟通属文明服务的一般行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必须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科学、规范地做好接待和服务工作,赢得服务对象的满意和信赖。
(一)接待标准
9.接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真诚,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0.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不论是否对口,接待人员都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二)会谈方式
11.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平和,语意明确,语言简练,态度亲切,表达清晰、准确、完整,不得态度生硬、冷淡、烦躁,不得怠慢、训斥,提倡讲普通话。严禁说脏话,尽量少用生僻的专业术语。
12.与服务对象交谈时,要认真倾听,专心致志,面带微笑,注意谈话艺术,不随意打断服务对象的话语。
(三)服务态度
13.认真、仔细询问服务对象的办事意图,快速办理相关业务。接到同一服务对象较多业务时,要帮助他们分出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好前后顺序,缩短办事时间。
14.遇到两位以上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既要认真办理前面服务对象的业务,又要礼貌地与后面的服务对象打招呼,请其稍候。
15.遇到不能办理的业务时,要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争取服务对象的理解和谅解。
(四)沟通技巧
16.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耐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批评,诚恳感谢服务对象提出的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搪塞、拒绝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不能顶撞和训斥服务对象,更不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17.如果属自身工作失误,要立即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
18.自己拿不准的问题,不回避,不否定,不急于下结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服务对象。
三、具体行为规范
具体行为规范是指与业务工作更直接相关的服务规范。要通过高效、真诚、周到、优质的服务,让服务对象满意而归。
(一)窗口服务
19.按时到岗,工作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上岗,检查计算机、打印机、开启服务评价器以及触摸服务器等服务设施,使之整洁、有序,确保在对外提供服务前,场地、设施、设备、人员处于就绪状态。
20.实行首问负责制,被服务对象首先访问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服务对象办好各种手续。
2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起身相迎,微笑示座,认真倾听,准确答复。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应微笑与服务对象告别。
22.需要服务对象填写业务登记表时,要将表格双手递给服务对象,并提示服务对象参照书写示范样本填写。认真审核服务对象填写的业务登记表,如填写有误,应礼貌地请服务对象重新填写,并给予热情的指导和帮助。
23.坚持“先外后内”的原则,当有服务对象来办理业务时,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马上接待服务对象;如手中工作确实不能立即放下,应先向服务对象致歉,请服务对象稍候,并尽快接待服务对象。
24.因系统出现故障而影响业务办理时,如短时间内可以恢复的,应请服务对象稍候,并致歉;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的,除向服务对象道歉外,应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另行预约。
25.残疾人及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来办理业务时,应上前搀扶,代办填表等事宜,并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上门服务。对听力不好的老年人,声音应适当提高,语速放慢。
26.因前一位服务对象办理时间过长,让下一位服务对象久等时,应礼貌地向服务对象致歉。
27.当服务对象的要求与政策法规及本单位制度相悖时,要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争取服务对象理解,不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当服务对象过于激动时,可由专人接待并做好进一步解释工作。
28.临下班时,对于正在处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后方可下班。下班时仍有等候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不可拒绝,应延时服务,直到该项业务办完为止。
(二)信息服务
29.时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铃响3声或来电5秒内接听电话(超过5声的应首先道歉)。电话接通使用规范问候语:“您好,这里是XX办事窗口,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认真听取来电人的述说,并记录要点。了解来电人的目的,根据记录向来电人复述要点。确认来电人的需求用:“您看是这个问题吗?”。
30.受理服务对象咨询业务时,应耐心、细致地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问题,应向服务对象致歉,并留下联系电话,研究或请示领导后,尽快答复。
31.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或举报时,应向服务对象致谢,详细记录具体情况后,立即转递相关部门或领导处理。投诉或举报电话应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32.当服务对象打错电话时,应礼貌地做出说明。遇到骚扰电话时,应严正指出其错误行为,但不能使用脏话。
33.在接听电话过程中,重要内容要注意重复、确认。通话结束时,须等来电人先挂断电话后再挂电话,不可强行挂断。
(三)接待规范
34.微笑迎。服务对象走入视线1米范围内,工作人员应微笑迎接并点头示意,与服务对象目光交流。工作人员在提供咨询服务时一般应采用站立式。
35.主动问。主动询问服务对象“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36.礼貌接。工作人员应当用双手接过服务对象递来的资料、现金、银行卡等,动作要轻、礼貌示意。
37.认真听。倾听时,目光转向服务对象,面带微笑并伴随适度的点头。可用“我明白了”,“我清楚了”,“嗯”,“是的”,“好”等语言进行回应。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认真倾听,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办理或有效指引。与服务对象交流过程中,若需接听电话或处理其他业务,应先向服务对象致歉,请其稍候,并尽量避免让其长时间等待。通话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
38.礼貌递。办完业务后,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资料尺寸,下大上小、正面朝上,将资料叠放整齐,双手递到服务对象手中。做到不扔、不摔。
39.注目送。工作人员自然注视服务对象,目送其离开并使用标准语言“再见”或“您慢走”等。服务对象未离开,不能转身做其他事情。
40.关闭。窗口或咨询台等固定工作岗位暂不提供服务时,应摆放“暂停服务”标识牌。
四、外在形象规范
着装、仪容和举止是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外在表现,它既反映了工作人员个人修养,又代表政务服务的形象。
(一)着装要求
41.着装统一,端庄大方,整洁适体。按规定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工作证。党员要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42.着西装时,打好领带(领结),扣好领扣,不挽袖口和裤脚。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
43.鞋、袜保持干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打赤脚,不穿拖鞋。
(二)仪容仪表
44.头发需勤洗,无头皮屑,梳理整齐,修饰得当,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45.男士头发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触领,不留胡须,不留大鬓角,不剃光头(生理性原因除外)。女士不烫夸张发型,可化淡妆(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保持手部清洁,指甲干净,不得涂用有色指甲油或除裸色系以外颜色的美甲。
46.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47.勤换内外衣物,保持清新、干净,不使用香味过浓的香水。
(三)文明举止
48.精神饱满,保持微笑,注意力集中。
49.坐姿端正,上身自然挺直,不用手托腮,不跷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士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50.站姿挺拔,抬头、挺胸、收腹,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走路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51.避免在服务对象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挖耳朵等,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和动作。
五、文明用语规范
(一)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52.问候
您好!请坐,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请稍候,我们马上为您办理!
请您到......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请您在休息区稍候,等待叫号办理。
53.受理
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根据......要求,请您提供......等资料,谢谢!
54.接收
您好,您的......资料已受理,我们会在确定的时限反馈办理结果。
按......规定,......天内我们会给您回复,请留下您的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您。
55.办理
现在为您办理,请稍候。
对不起,电脑出现故障(或网络不好),正在检修,请稍等。
56.退回
很抱歉,您提供的资料不全,还缺......,请补齐后再来。
您提供的......资料......未填/未签章/缺少......报表/计算有误/数据与......资料不符......,请您复核后重新提供,谢谢。
您填报的......数据有误,请修改后再来,请保存好你的取号凭条,返回重办时需要您再次提供。
57.回执
您好,您的事已办理完毕,这是您的资料,请收好。
58.告别
您的申请我们已受理,办理结果将于…月…日前通知您(或:在…个工作日内回复您),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再见!您慢走!
59.接待
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谢谢您的意见。有不妥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立即核实并尽快落实,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工作出现差错时)对不起,是我不对,请原谅,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二)服务忌语
60.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严禁使用以下服务忌语:
(1)还没上班,等等,上班再办!
(2)没叫你的号,谁叫你挤进来的!
(3)不知道,你别问我!
(4)墙上贴着呢,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5)不归我管,问别人去。
(6)不是已经给您说了吗?怎么还不清楚!
(7)不会填,找其他人去。
(8)急什么,这不是系统问题吗,我也急!
(9)瞎说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在忙吗?
(10)有意见,找领导去。
(11)其他有损人格,伤自尊心、伤感情,易诱发矛盾的不负责任的语言。
六、附则
61.本规范适用于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管理,包括窗口人员、审批人员、咨询引导人员等。
62. 本规范自2023年4月3日起施行。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印发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