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13 09:42
信息来源:
金融三科
8月6日,全省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张敏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金融办、河南金融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通报工作情况,省民政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郑州市、开封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介绍工作情况。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锋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监管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金融监管要 “长牙带刺”,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禁 “无照驾驶”“有照违章”,对监管不到位的,要严格监督问责。省委、省政府对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作出系统安排。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今年以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省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金融领域强监管、防风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稳步推进,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同时,要清醒认识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仍然存在 “没管起来” “没管得住”的问题,非法集资存量刑事案件处置任务还比较重、增量风险隐患还比较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着力化解风 险,推 动 问 题 解 决,牢 牢 守 住 不 发 生 系 统 性 金 融 风 险 的底线。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监管。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办得好继续办、办不好就退出”和 “减量提质”等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严格界定 “失联” “空壳” “有照违章”“无照驾驶”机构,及时督促其主动退出或依法强制退出。对四类机构,各地要扛牢属地防范和处置责任,按照 “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 “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指导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日常监管、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扛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进一步压实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各地要按照省编委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批复要求,抓紧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承担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责任,确保职责不落空、工作不断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