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1-27 07:54
信息来源:
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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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范围东至盘古山路,西至铜山大道,北至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塘坊庄村民组,南至交通路,面积116066.83平方米。宗地具体位置与面积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项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驻政文[2015]48号),市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完善相关程序,进行公开竞价出让,对该区域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根据国家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法律法规,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人如果对市政府调整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存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逾期无异议则视为同意,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卫华 联系电话2613015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4日
责任编辑: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