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乡镇(街道)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精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市近期印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内容,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5年7月,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豫政〔2025〕15号),并公布了《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为贯彻落实省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我市制定了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通知》围绕优化调整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明确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编制新的承接事项清单:各县区政府应在2025年年底前,结合本地实际从省级《指导目录》中选取事项,编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清单,按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编制过程中需充分听取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明确执法权责衔接:新清单公布后,原《驻政文〔2023〕23号》文件中授权乡镇行使但未纳入新清单的行政处罚权,乡镇不再行使,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实施。已立案案件由乡镇负责办结。
规范执法实施主体:乡镇(街道)以自身名义行使承接的行政处罚权,并依法实施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原行政执法部门在相应区域内不再行使已下放的执法权。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区政府应定期评估清单执行情况,可根据省级目录动态调整情况,按程序对承接事项进行优化调整。
三、《通知》对乡镇(街道)执法有哪些影响?
执法更规范:通过统一省级指导目录和本地清单,避免执法事项交叉、权责不清。
权责更清晰:明确乡镇(街道)与原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边界,避免重复执法或存在执法真空。
程序更透明:清单编制过程公开、听取意见,执法事项向社会公布,增强公众监督。
四、企业和群众可以关注什么?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企业和群众可以关注所在县区公布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清单,了解执法主体变化。如涉及行政处罚事项,请注意执法单位是否具有相应权限,避免因执法主体不适格影响自身权益。对执法过程有疑问或建议,可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反映。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司法局将会同市委编办等部门,加强对赋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解读单位:驻马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0396-296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