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1-11 09:47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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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11 09: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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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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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安排,现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主要分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两个方面。

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对中央和我省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我市情况开展了充分调研,对江苏、四川和福建等省出台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借鉴。文件出台前征求了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17个市直综合部门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六个部分20条。第一部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争取市级层面2020年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到2022年年底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三是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

第三部分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三是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重大项目、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四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逐步实施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重大政策、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开展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五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被评价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评价结论和整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并报送整改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第四部分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收入方面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二是建立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除一般公共预算外,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

第五部分是健全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管理流程,健全标准体系,夯实管理基础,硬化责任约束,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监督问责,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强化工作考核,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进配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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