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5-12 09:26
信息来源:
河南日报
办事群众通过12345热线、网络问政、大厅“接诉即办”窗口等途径投诉,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投诉未及时处理或投诉回访不满意的,此项不得分。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省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审批事项中,因部门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造成项目报批延时或开工进度滞后的,此项不得分。
窗口不积极配合中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创文创卫等工作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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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驻马店市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窗口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近日,驻马店市四届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效能评价办法》(试行)。
该评价办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率导向、结果导向,真正实现减时间、减手续、减环节,提升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通过评价推动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评价内容包括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利企便民、工作纪律、组织保障5个方面16项具体指标,基础分值100分,另设加分项、否决项。
与之前窗口管理办法相比,该评价办法由侧重纪律管理转变为突出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全面提升了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利企便民方面的评价权重,占全部评价指标的80%。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月底对各窗口单位服务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和排名,倒逼各窗口单位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驻马店市政府将每月召开窗口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总结表彰会,对窗口单位月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排名前3位的单位,市政府将颁发“红旗”,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市政府将对其挂“黑旗”。通过严格评价奖惩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