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2-09 08:50
信息来源:
天中晚报
在2020年12月底前报废注销的车辆奖补标准较高,最高可奖励2万元,2021年6月底之前次之,2021年7月以后不再补贴。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驻马店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将淘汰5724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2021年7月以后不再补贴
据悉,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是落实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牵头单位,通过制订限行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加大经济补偿等措施,完成我市淘汰5724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总体目标,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的70%,力争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淘汰任务目标。
记者看到,《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补贴范围为,在我市或县级公安车管部门2014年及以前注册的、在本次淘汰信息中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且于规定时间内在本市政府公布具有拆解资质的拆解公司拆解完毕并办理淘汰注销手续的车辆,享受此次财政补贴政策。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黄标车或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不享受财政补贴。
奖补原则,重型车辆奖补标准高于中型车辆,注册年限较新的车辆奖补标准较高,在2020年12月底前报废注销的车辆奖补标准较高,2021年6月底之前次之,2021年7月以后不再补贴。
奖补标准:最高奖励2万元
2020年12月31日17时前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为:2008年及以前的中型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是8000元,2009年补贴9000元,2010年补贴10000元……2014年补贴14000元。
2008年及以前的重型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是14000元,2009年补贴15000元,2010年补贴16000元……2014年补贴20000元。
2021年6月30日17时前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为:2008年及以前的中型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是4000元,2009年补贴4500元,2010年补贴5000……2014年补贴7000元。
2008年及以前的重型柴油货车补贴标准是7000元,2009年补贴7500元,2010年补贴8000元……2014年补贴9500元。
2021年6月30日以后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不再给予财政补贴。
补贴受理截止时间明确
车主或委托经办人持《驻马店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卡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经县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公安、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于车主或委托经办人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提供的与车主同名银行账户内。
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补贴资金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