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05 15:10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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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人社函〔2020〕5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市局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参照河南省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了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各县区在此目录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完善。在目录编制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2.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两个目录”编制工作进度,8月底前完成本级“两个目录”编制上报工作,9月底前“两个目录”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并把公开的网址上报市局。
3.各县区于6月10日前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以及“两个目录”电子版报送市局“放管服”办公室(邮箱rsjbmfwb@126.com)。
2020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市政府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