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17 10:47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抓好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补齐设施短板,筑牢治污减排“硬支撑”,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推动驻马店水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生态文明理念显著增强。强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增强。
(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全面、彻底完成整改,第六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组交办的110个现场督察问题有效解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三)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全面完成“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2025年年底,国省控断面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9%,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四)基础设施“硬支撑”逐步完善。城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开展雨污管网分类整治改造,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污水管网逐步完善,生活及工业污水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政策制度不断完备。城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增强,现代化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
(二)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力度,推动老旧管网更新和混错接管网改造,稳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成效,到2025年年底,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比达90%以上。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工业园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入园工业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须达标并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加强对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设施不正常运行、暗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做到应装尽装、应联尽联。规范固体废物处置。以创建“无废城市”为契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
(三)加快阶段性办结问题整改、做好已办结问题事后监管。针对阶段性办结问题,按照督察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完成办结后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已办结问题,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市直主管部门成立验收组进行核查验收,重点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部署到位。
(二)强化督察督办。采取清单化调度、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方式,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的,及时启动相关程序。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注重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督察整改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附件:驻马店市贯彻落实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驻马店市贯彻落实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
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驻马店市部分县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抓得不够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多、研究方案文件多,对补齐水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加强能力建设方面研究较少。调阅资料发现,2025年上半年,新蔡县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汝南县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均有3个断面不达标,但新蔡县、汝南县对该问题重视不足,对解决水污染问题紧迫性不强,断面超标问题严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蔡县、汝南县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规范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发挥引正纠偏作用。三是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四是新蔡县、汝南县深入开展全域排查,重点梳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理念,科学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污染较重的河流断面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水质改善。
(二)水污染治理推进迟缓。部分县区对水环境治理决心不足、投入不够、行动缓慢,导致一些水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驻马店市从2021年到2025年,历年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都提出要加快整治区域内污染较重的河流,但督察发现,遂平县奎旺河、西平县红澍河、上蔡县杜一沟、汝南县正阳县文殊河、新蔡县李白港、丁港河、拦岗港、正阳县慎水河、泌阳县梁河等河流目前仍处于污染较重状态。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正阳县、新蔡县、泌阳县,市直相关单位
整改目标:地表水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针对频繁超标的断面,要求相关县区开展全域排查,重点梳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面源污染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理念,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河流水质,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各县区结合流域水污染工作实际,制定断面达标方案,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新蔡县、正阳县、泌阳县要针对污染较重的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水质改善。
(三)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2025年1—6月份,驻马店市14个国省控断面有9个不能稳定达标,其中汝南沙口国控断面有5个月超标,新蔡班台国控断面有2个月超标,宿鸭湖水库库心、新蔡李桥、薄山水库等7个断面均有1个月超标。全市33个市控断面有20个不能稳定达标,其中驿城区冷水河桥、西平县上蔡陈桥、汝南县哑河口、正阳县文殊河、新蔡县黍河入河口、新蔡县戚桥港入河口等断面连续6个月全部超标,驿城区王化寺桥、平舆县朱氏桥、正阳县王岗、新蔡县龙口大港入河口等断面有5个月超标,全市水环境质量形势比较严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地表水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县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压实属地责任。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针对频繁超标的断面,各相关县区开展全域排查,重点梳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面源污染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理念,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河流水质,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各县区结合流域水污染工作实际,针对不能稳定达标断面研究制定断面达标方案,推进问题整改。
二、黑臭水体治理问题突出
(一)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河南省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深化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治理台账,查漏补缺,加快整治进度。《河南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省级或市级清单并有序治理。督察发现,全市存在黑臭水体21处,有19处在驻马店市排查上报的黑臭水体清单外,其中驿城区6处、汝南县4处、正阳县3处、上蔡县3处、泌阳县2处、遂平县2处、确山县1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市城管局牵头整治城镇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驿城区、遂平县、上蔡县、汝南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各县区对辖区所有河流、湖泊、沟渠、坑塘等水体开展全覆盖排查,核实是否存在未纳入清单的黑臭水体,是否存在返黑返臭水体。二是各县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加强追根溯源源头治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辖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黑臭水体点位消除到位。
(二)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污染严重。督察发现,泌阳县羊册镇昌盛街与张南线交叉口西北侧沟渠内,堆存大量生活垃圾,沟渠内水体发黑、异味刺鼻,形成一条约1000米长污染带,监测结果显示氨氮28.8毫克/升,总磷4.35毫克/升,化学需氧量204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汝南县张楼镇张楼村富兴路汝河桥下,水体发黑发臭,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自西向东形成一条约1500米长污染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汝南县、泌阳县,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由汝南县、泌阳县牵头,迅速组织开展整改,统筹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力量,全面排查污染成因,精准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精准高效。二是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部门立足职责分工,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总抓手,聚焦乡镇街区、村庄环境、农户庭院、乡村干道路域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村容整治、垃圾清运、污水管控等工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三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向村级延伸,明确辖区内坑塘、沟渠管护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密乡级中转站收运频次,在村级科学设置远离水体的分类垃圾收集点,持续提升垃圾处置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不力。《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省辖市建成区需于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督察发现,驻马店市城市建成区内仍有4条黑臭水体。驿城区铜山花园西南侧板桥南干渠水体发黑,富营养化严重,长度约200米,监测结果显示氨氮23毫克/升,总磷1.99毫克/升,化学需氧量62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驿城区金顶山路与中华大道交叉口北200米,无名沟渠桥下水体黑臭,异味刺鼻,洒落大量生活垃圾,长度约100米,监测结果显示氨氮24.4毫克/升,总磷2.33毫克/升,化学需氧量91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驿城区文渊路与薄山路交叉口西侧桥北水体发白,异味刺鼻,监测数据显示氨氮19.1毫克/升,总磷2.26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驿城区、示范区,市城管局
整改目标: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由4处黑臭水体点位属地政府(管委会)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中心城区认真落实城市河湖水体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加强河湖保洁,保持河道周边卫生。二是市城管局对相关县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强督导,确保各类水体黑臭风险消除到位。
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
(一)个别城镇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导致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连续7个月超负荷运行。遂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2024年有6个月超负荷运行,2025年3月至6月超负荷运行,监测结果显示其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49.8毫克/升,远低于100毫克/升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根据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责任单位:遂平县、开发区,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整改目标: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是加快推进四污二期改扩建工程;二是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4-2035)》,新建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分区互联互通,将四污超负荷污水量分流至二污处理;三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造。遂平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是持续推动遂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对污水进行分流,降低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二是委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重新修订完善城镇污水专项规划;三是加快推进原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四是增加建立健全规范运行及减少溢流风险保障管理制度,明确降负荷的措施。第一污水处理厂进口9月份日均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已提升至112mg/L,下步将持续做好监控。
(二)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多发。督察发现,驻马店市部分县区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多见。暗访发现20个入河排污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驻马店第六小学北侧无名沟渠沿线,有2个生活污水排口,沟渠内水体发黑发臭,沟渠底部及岸边散落大量生活垃圾。驿城区豫南监狱生活污水直排入监狱北侧沟渠内,自南向北形成约4000米长污染带,沟渠内水体黑臭,监测结果显示氨氮36.2毫克/升,总磷3.99毫克/升,化学需氧量226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正阳县慎水河南支正大路桥下、中心街桥下、江国大道桥下、江国大道与慎西路交叉口,韦甲沟真阳大道与花生大道交叉口西、慎阳大道桥下等地,发现8个生活污水排放口。泌阳县羊册镇华山中英文学校西200米无名沟渠北岸1个排口排放大量黑色污水。
牵头单位:相关县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豫南监狱
责任单位:驿城区、正阳县、泌阳县、示范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豫南监狱
整改目标:逐步完善排污管网,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根据职责分工完善城镇生活污水管网,逐步解决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相关县区政府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口排查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豫南监狱加快老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豫南监狱高浓度污水经老站初步处理后满足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标准要求;示范区对九家单位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污水管网管理维护和问题污水管网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
(三)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河南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要达到90%以上。督察发现,驻马店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停运问题突出,随机抽查11个乡镇,发现6座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占比55%。其中新蔡县黄楼镇、砖店镇、弥陀寺乡、李桥回族镇等4座乡镇污水处理站未运行,占比67%。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遂平县、汝南县、新蔡县,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各县区对辖区内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找存在问题和短板,建立不正常运行设施整改清单,逐站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及时限,加快补齐设施建设运行短板。二是采取调度通报、调研督导、提醒约谈等举措,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压实县区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大日常维护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三是督促县区加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频次,强化业务帮扶与技术指导,提升设施运维专业水平;充分运用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实现运行状态实时可视化监管,最大化发挥“非现场”监管优势,提升监管精准度与问题处置时效性。
四、河长制职责履行不力
(一)河长办监督统筹仍需加强。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座谈了解到,驻马店市河长办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部分考核指标侧重“完成率”而非“实际效果”,对督促各级河长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难以充分调动各级河长工作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河长、成员单位履职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以实效为出发点,完善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二是持续加强河长办成员单位履职,每季度对所协助市级河长负责河流开展暗访检查,做好河长巡河配合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助手作用。三是开展基层河长履职整治,持续整改河长未巡河、虚假巡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巡河制度流于形式。部分河长落实河长制责任不到位,巡河护河流于形式,问题发现率低。查阅巡河记录发现,2025年以来,驻马店市部分市级河长巡河次数为0。汝南县全县各级河长巡河1.79万次,新蔡县全县各级河长巡河1.64万次,遂平县全县各级河长巡河6809次,三个县各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均为0。督察期间,却发现三个县黑臭水体、河湖清四乱不到位等问题24个。遂平县谢湖沟内水体发黑发臭,流经数十公里至奎旺河后汇入北汝河,监测结果显示氨氮30.3毫克/升,总磷8.93毫克/升,化学需氧量122毫克/升,属于重度黑臭。正阳县慎水河南支的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工作不认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慎水河南支正大路、中心街、南环路、江国大道等地方管网破损、污水溢流问题长期存在。
牵头单位: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牵头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加强基层河长履职,强化巡查暗访,切实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市河长办、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及时提醒、积极协助市级河长开展巡河,推动巡河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持续压实河长责任,提升基层河长巡河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加强各级明察暗访,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进行提醒、约谈等。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
五、畜禽养殖污染依然严重
(一)农业农村部门履职不到位。根据驻马店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并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座谈了解到,市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畜禽养殖行业主管部门,自身职责认识不深刻,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未能很好履行产业布局规划和技术指导职责,对全市规模以下养殖户动态情况掌握不准、底数不清,对全市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置分类整治措施研究不多。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市、县农业农村局分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系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按照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认知,本季度培训已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二是履职尽责,坚决扛稳养殖污染整治的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全面履职尽责,从思想和行动上增强抓好养殖污染整治的自觉性。三是全面开展排查。2025年10月10日前,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落实局领导分包县区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现场督导;县级建立“县-乡-村”网格化监管体系,对中小养殖场户逐场逐户开展全面排查,弄清弄准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底数,全市规模化养殖企业5623家,各类中小型养殖场户3万余户。排查中未发现偷排现象;对粪污设施缺损不完善的点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排查出问题的中小养殖场户实施“一场一策”的整改方案。
(二)畜禽养殖污染依然多发。督察期间,随机抽查畜禽养殖场19家,发现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粪污露天堆存、粪污直排等问题的养殖场12家,占比63%。遂平县和兴镇孙庄村贺功养殖场、正阳县闾河乡苗庄华润牧业、确山县刘店镇杨楼李三义养种植家庭农场等3家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雨污混流问题突出。遂平县常庄乡宏源牧业有限公司南600米无名养猪场、汝南县罗店镇大米庄西北李勇养殖场、汝南县张楼镇张楼村东南无名养殖场、正阳县付寨乡李大庄养牛厂等5家养殖场粪污露天堆存问题严重。新蔡县练村镇马埠村王营北王明照养猪场、新蔡县练村镇周王庄北侧无名养鸭厂、遂平县沈寨镇前郭庄东侧无名养猪场、平舆县辛店乡班竹村南侧无名养牛场等4家养殖场存在粪污直排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遂平县、汝南县、平舆县、新蔡县、正阳县、确山县,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对畜禽养殖粪污整治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区充分认识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正视当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同时组织人员全面审核各县区上报的全市养殖场户排查摸底情况调查表,对上报的5623家规模养殖场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养殖场户底数清、情况明,对养殖污染风险隐患可查、可控。二是对随机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畜禽养殖污染情况或隐患的养殖场户,要求养殖场户所在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畜牧技术服务中心选派得力人员,对12家问题突出的养殖场实行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目前已整改完成。三是强化监督。强化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整改或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养殖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六、部分企业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一些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保意识淡薄、环境管理混乱,污染问题突出。遂平县产业集聚区雨污分流不到位,个别企业污水外排,导致谢湖沟内积存大量黑色淤泥。河南正康粮油有限公司污泥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未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未按环评要求,违规将大量污水和油泥排放至厂内北侧未做防渗的土坑内;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出水颜色发黄,监测结果显示氨氮202毫克/升、总氮209毫克/升、总磷5.1毫克/升,均远超排污许可限值,属典型超标排放行为。河南中花粮油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及时处理生产废水,在厂区内私自开挖宽约2米、长约800米未做防渗的水沟,存在污染隐患。西平县旺华建材厂通过管道将生产废水排放至周边坑塘,坑塘底部发白,板结严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遂平县、西平县,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整改目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市城管局指导遂平县产业集聚区制定雨污分流整改方案,确保遂平县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外排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二是遂平县对谢湖沟进行综合整治;三是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河南正康粮油有限公司规范污泥暂存间,落实雨污分流措施;按环评要求,对生产废水和油泥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制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总排口废水达标排放管理方案;四是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河南中花粮油有限公司按环评要求及时处理生产废水,并对已开挖水沟进行清理整改,排除污染隐患,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五是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对西平县旺华建材厂加强监管,西平县旺华建材厂进行停产整治,对污染坑塘进行清理整治。
七、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个别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整改不彻底。随机抽查历次中央环保督察涉水群众举报件9件,发现2件存在整改标准不高、举一反三不够问题。遂平县石磊银建材厂污水直排鱼塘问题,地方上报已完成整改,但现场核查发现,该建材厂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现象。西平县气象局东侧的非法皮革加工厂黑色污水直排问题,地方虽已对该厂进行取缔,但现场发现周边仍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附近河沟,沟内水体发白发臭。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遂平县石磊银建材厂污水直排鱼塘问题;市城管局负责西平县气象局东侧的非法皮革加工厂黑色污水直排问题
责任单位:遂平县、西平县,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整改目标: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件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建立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台账,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二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遂平县石磊银建材厂生产废水外排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市城管局指导西平县对西平县气象局东侧的非法皮革加工厂附近河沟及两侧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完善污水管网,整治黑臭水体。
(二)省洪河流域专项核查交办问题整改亟须加强。2025年4月,省环委办组织的洪河流域水环境问题专项核查向驻马店市交办问题183个,截至目前仍有34个未完成整改,其中31个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改。西平县仙女河水质污染问题整改需要截污纳管、铺设管网,目前尚处于规划方案阶段,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限长。上蔡县五龙源大道至东环城路黑臭水体问题,目前正在开展沟渠清淤,后续需逐家逐户进行污水管网改造,投入资金大,整改任务重。已完成整改的部分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现象。汝南县施庄沟水质发黄,富营养化严重,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驿城区黑泥河沿岸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内水体发白发臭,水质无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负责西平县、上蔡县、驿城区管网、城市黑臭水体问题及生活垃圾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汝南县施庄沟富营养化问题
责任单位: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省洪河流域专项核查交办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整改落实。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指定专人紧盯整改进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强化跟踪督办。针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城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跟踪督办工作,持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优化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和定时提醒等督办机制,切实提高问题整改效率、巩固成效,确保年底前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问题排查。以“源头管控、精准治污、系统施治”为主线,按照“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点位到人”原则,重点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城镇雨污混流、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农业面源污染等8类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辖区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