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二)

发布时间:

2024-09-04 16:51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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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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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阶段性办结转办结共4个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交办批次

1

D3HA202312060074

驻马店市新蔡县创业路兴科路交叉口向东180米河南奥田集团,1、6号车间废旧轮胎炼油,炼制后提取的油燃点低,应急池和油罐内废水未及时处理渗透至地下,气味大。2、家具车间,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超标排放。3、泡沫加工车间,使用轮胎提炼的油烧锅炉,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

新蔡县

举报问题位于新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按行业类型属于非金属加工制造业;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郊结合部;按利益关系属于其他;按群众身边问题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关于“6号车间废旧轮胎炼油,炼制后提取的油燃点低”问题,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将生产线全部拆除。2023年9月,在原址上新成立河南奥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产。二是关于“应急池和油罐内废水未及时处理渗透至地下,气味大”问题,2023年12月7日,新蔡县监测监控中心人员在应急池提取水样进行了监测,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2023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事故应急池及存油罐区域进行空气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三是关于“家具车间,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问题,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于 2022年11月8日与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四是关于“家具车间,超标排放”问题,该公司2023年12月1日10时、11时、15时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66.291mg/m³、74.982mg/m³、65.473mg/m ,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浓度限值。经查,2023年12月1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对催化燃烧设备管道进行防锈涂装处理,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排放口主管道,造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2023 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进行了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2023年12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在升级改造,喷漆工段污染防治设施(光氧+活性炭吸附)已经拆除,升级改造的两套催化燃烧污染处理设施还在建设中,不能使用,4#车间有一条自动喷涂生产线和一条滚涂生产线正在生产中,涂装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结案。五是关于“泡沫加工车间,使用轮胎提炼的油烧锅炉”问题,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聚苯乙稀泡沫制品车间,使用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提供热源,经查,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曾经使用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旧轮胎裂解的再生橡胶油作为燃料,后因油品燃点低等质量问题不再使用,2022年7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车间已于2023年3月份停产。六是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在2023来接到反映问题线索6次,反映的问题,企业均已得到解决。

该交办件共涉及3个方面,6个问题。经调查3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一是企业要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扛牢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二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管理职责,压实监管工作责任,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防治环境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该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有关问题已从阶段性办结到办结。对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8.7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729环罚决字〔2024〕1号)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罚款,案件于2024年1月16日结案。

已办结

第十五批

2

X3HA202312160029

举报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更改永久基本农田性质约23亩,造成基本农田流失,直接和间接影响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耕种。具体情况如下:驻马店市正阳县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大约在2009年,利用推土机将近23亩永久基本农田挖成鱼塘(水塘),周边的近100亩永久基本农田的排水灌溉通道也被破坏,无法排水灌溉,造成周边农田大幅度减产,间接影响周边村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

驻马店市正阳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举报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更改永久基本农田性质约23亩,造成基本农田流失,直接和间接影响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耕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大林镇依临淮河北岸,辖15个村,2个居委会,面积13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3.6万亩。因临近淮河北岸,存在地势西高东底、北高南低,全镇境内水资源丰富,常年种植水稻,始终保持13万亩。涂店村位于大林集镇东2公里,辖19个村民小组、928户、3909人,耕地面积6889亩,人均耕地1.76亩。大林镇涂店村街九组共有群众37户,170人,耕地面积299.95亩,人均耕地1.76亩。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的鱼塘共计36.0756亩,原由涂东田父亲涂心君1990年承包经营,口头约定,不交承包费,只负责供应水塘周边群众栽秧、救秧用水,干旱时保留50厘米左右养鱼存活底水。1992年涂心君流转本组村民(涂广松、涂中、张正中、胡学芝、涂兰田、涂松田、涂东田)临近水塘的耕地20.8亩,2009年涂东田将流转来的20.8亩和涂心君自己的1.3亩水田,共计22.1亩以围埂造田的方式改为水塘。该22.1亩水田地类为基本农田,2019年经过实地调查,根据现状22.1亩水田地类变更为养殖坑塘。2.关于“驻马店市正阳县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大约在2009年,利用推土机将近23亩永久基本农田挖成鱼塘(水塘),周边的近100亩永久基本农田的排水灌溉通道也被破坏,无法排水灌溉,造成周边农田大幅度减产”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涂东田鱼塘周边的情况是:水塘北面有水稻田60亩、西边有水稻田 40亩、南边有水稻田80亩、东边紧临南北生产路。南北路西侧修建有水泥硬化排灌沟渠,鱼塘北侧修建有水泥硬化排灌沟渠。能够保证水稻田正常灌溉和排涝。涂店村水稻亩产常年保持在1500斤左右,不存在造成周边农田大幅减产的问题。3.关于“间接影响周边村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涂店村现有灌溉机井101眼,机井深80-100米,每眼机井可灌溉面积50-70亩,机井灌溉可实现全覆盖。同时,涂店村境内有堰坝80亩,大小坑塘36口,群众灌溉水稻田十分方便,可满足干旱时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涂东田鱼塘周围沟渠通畅,能较好地保证涂店村全村田间排水,不存在影响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的问题。

四、办结目标。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查清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督促涂东田对违规改造的22.1亩水塘进行整改,恢复水稻种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普及工作,扎实做好村民群众矛盾排查化解,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部分属实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查清举报人反映的相关问题,督促涂东田对违规改造的22.1亩水塘进行整改,恢复水稻种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普及工作,扎实做好村民群众矛盾排查化解,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整改情况

1.关于“举报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更改永久基本农田性质约23亩,造成基本农田流失,直接和间接影响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耕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正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正阳分局和大林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涂东田对违规改造的22.1亩养殖坑塘进行彻底整改,涂东田已于2024年1月底前将违规改造的22.1亩养殖坑塘整改完毕。同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镇村两级“田长制”日常巡田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防违规占用耕地和改变土地性质等问题发生。2.关于“驻马店市正阳县大林镇涂店村第九组村民组(街九队)涂某某大约在2009年,利用推土机将近23亩永久基本农田挖成鱼塘(水塘),周边的近100亩永久基本农田的排水灌溉通道也被破坏,无法排水灌溉,造成周边农田大幅度减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调查,涂店村不存在排水灌溉通道破坏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大林镇将举一反三持续加大镇村两级“田长制”日常巡田和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灌渠等农业设施的行为,杜绝“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生。积极推广种植水稻新品种,提高水稻的产量和品质,确保全县粮食生产安全。3.关于“间接影响周边村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问题。该问题已办结。不存在影响周边近1000亩永久基本农田排水灌溉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将督促大林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大对机井、灌溉沟渠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力度,充分发挥基础保障作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所有农田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群众增产增收;大林镇人民政府镇村两级将深入村组、做好当地村民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处理情况。责令涂东田对2009年违规改造的22.1亩的养殖坑塘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第二十五批

3

D3HA202311300036

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东南门院墙,2016年2017年拉大量污泥用土掩盖着种树,污染环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按行业类型属于制药;按污染类型属于土壤;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问题,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该举报件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兴业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天方药业有限公司东南门院墙,2016年2017年拉大量污泥用土掩盖着种树”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四分厂)位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大道66号,北临建设大道,南临清河大道,西临兴业大道。一期工程位于厂区西侧、二期工程位于厂区东侧。

一期项目2015年1月投产运行后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无处处置,所以决定在该厂区东南侧二期项目规划用地上建设一座污泥暂存库,面积约4100平方米,用于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该污泥暂存库可容纳约8000吨污泥。根据《天方药业有限公司600t/a盐酸林可霉素搬迁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一般固废处置可行性分析,该厂污水处理站所产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定期运出处理,所以,日常用该厂区内的污泥清运车转运。群众反映2016年和2017年拉大量的污泥情况属实。2017年2月15日,该公司与河南佳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暂存污泥处置《合作协议》,委托其对暂存库内的污泥运至砖窑厂进行协同处置,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3月30日,暂存库内的污泥全部协同处置完毕,协同处置暂存污泥共2018.4吨。暂存库内污泥协同处置完毕后,将该污泥暂存库拆除并建设了二期项目,群众反映污泥用土掩盖着种树的情况不属实。

2017年7月,该公司与中电环保(驻马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委托处置合同,将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干化焚烧处置。

(二)关于“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2021年以来该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土壤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11个土壤点位45项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对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四分厂)监督管理,确保污泥妥善处置;二是强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污染环境”问题

2023年12月1日,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委托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群众举报的该厂区东南门院墙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取样检测点位包含在该公司年度11个土壤检测点位内),地下水各项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根据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2月21日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办公室建立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职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监督污泥存放、管理、转移等环节,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二)处理情况

已办结

4

D3HA202312180029

案件D3HA202311300036,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回复结果里的污泥堆积如山,根本就没有处理,采样检测回复没有污泥,实际有污泥,希望检测堆积如山的地方;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气味刺鼻。

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按行业类型属于制药;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问题,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该举报件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案件D3HA202311300036,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回复结果里的污泥堆积如山,根本就没有处理,采样检测回复没有污泥,实际有污泥,希望检测堆积如山的地方”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日接到编号:D3HA202311300036交办件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同时委托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举报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案件办理时限内,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各项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由于土壤检测周期较长,检测结果未出来,因此上次案件定性为阶段性办结。根据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2月21日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023年12月19日,接到重复举报后,高新区管委会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调查,举报人所说的污泥堆积如山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确实有土堆积,但不是污泥,实为东南门建设二期项目时所挖掘的基坑土,大约5000立方米,不存在污泥没有处理的现象。同时,委托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举报地点布设了8个土壤检测点位进行深层取样检测,因土壤检测周期较长,故二次举报件办理中仍为阶段性办结。

2024年1月10日,根据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二)关于“天方药业有限公司,气味刺鼻”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属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提取工序及废水处理站废气,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送至废气处理中心处理后达标排放。该企业自行监测及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废气排放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等要求。现场核查时,厂界西南角存在异味。12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河南华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废气检测点位,下风向分别布设3个废气检测点位,对群众举报的该企业厂界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

部分属实

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

一是加强对该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污泥妥善处置,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强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1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办公室向企业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土壤、地下水以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办公室建立巡查制度,落实监管职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企业在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以及废气处理等环节合规合法运行,确保大气、水、土壤环境安全。

(二)处理情况

已办结


责任编辑:wu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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