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3-12-25 08:1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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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5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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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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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3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25日,已办结3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40036

驻马店市上蔡县杨集镇谢庄村村北,姓戚的村民在该位置建了养牛场,没有任何手续,占用基本农田,气味难闻,私自接农田井用电。

驻马店市上蔡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1个属于周口市项城市管辖范围,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根据现场核查及杨集镇谢庄村委证明,上蔡县杨集镇谢庄村北只有一家养殖场,为上蔡县位*荣养殖场,该场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蔡县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722MA9FOUNQ8Y。根据《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文件,上蔡县位*荣养殖场为规模化以下养殖户,无需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群众反映“没有任何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经查,该宗地是周口市项城市飞地。

三、关于“气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卫星地图显示,上蔡县位*荣养殖场最近的村庄为杨集镇谢庄村、距离约500米,西边为道路、其余三面均为农田。2023年12月15日,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周边未见粪污排放痕迹,但刮风时下风口有少量气味,群众反映“气味难闻”部分属实。

四、关于“私自接农田井用电”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根据国网上蔡县供电公司情况说明,上蔡县位*荣养殖场未向供电公司申请用电,养殖场用电来源为杨集镇谢庄村4#机井水组织用电。群众举报“私自接农田井用电”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驻马店市上蔡县杨集镇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狠抓长效机制落实,严禁私自乱搭接线用电现象,严防养殖粪污废水直排和臭气污染现象发生。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二)关于“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该问题属于周口市项城市管辖范围。

(三)关于“气味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上蔡县位*荣养殖场增加养殖粪污清理还田频次,加大除臭液喷洒剂量,确保不出现养殖粪污直排外环境和臭气难闻等问题,降低对周边环境的臭味影响。二是2023年12月17日,上蔡县杨集镇谢庄村委证明及走访该养殖场周边农田所属的村民显示,没有村民反映该养殖场气味难闻的现象。

(四)关于“私自接农田井用电”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6日,上蔡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对杨集镇供电所下达了《关于对谢庄村4#机井通电区违规接电的整改通知》,要求拆除位献荣养殖场供电设施,同时强化巡查监管,严禁私自乱搭接线用电现象发生。2023年12月17日,上蔡县位*荣养殖场供电设施已拆除,问题整改到位。

二、处理情况

该举报件已办结,不涉及此项。

已办结

2

D3HA202312140058

驻马店市平舆县高杨店镇高杨店社区,老歪养鸡场,占用村委集体土地,粪水乱排。

驻马店市平舆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老歪养鸡场,占用村委集体土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养鸡场位于高杨店镇金刘村委三组东南侧,东西长62米,南北宽50米,面积为3100平方米(4.65亩)。本地块是该养鸡场负责人与同自然村的3户群众(刘*田、刘*山、李*莲)调地所得,于2016年9月28日向高杨店镇政府提出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并与金刘村村民委员会、高杨店镇人民政府等三方签订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协议,使用年限为201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平舆县自然资源局、平舆县畜牧局于2017年3月28日同意备案。现该养鸡场在土地卫片执法平台查询,土地利用现状查询结果为设施农用地。

二、关于“粪水乱排”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为彩钢瓦简易棚养殖,养鸡场南为水泥路,北为群众耕地,东为士陈庄自然村池塘相隔50米,西约200米为金刘自然村,根据平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6号)文件相关规定,养鸡场不在禁养区内。所建彩钢瓦简易棚鸡舍为封闭式,鸡舍采用四周为砖混结构,顶棚为彩钢瓦全封闭,所养鸡产生的排泄物储存在沉淀池,存在轻微气味,由于今年夏季雨水较多,导致沉淀池的废水外溢,流入鸡舍南面的水沟内。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平舆分局、平舆县农业农村局派专人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加强养鸡场粪便日常监管,增加清理沉淀池粪水频次,杜绝外溢;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违法排污监管。杜绝问题反弹,安排专人对养殖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积极回应居民的关切和诉求,增进群众满意度。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老歪养鸡场,占用村委集体土地”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二)关于“粪水乱排”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为了全面整治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问题,平舆县农业农村局特意安排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前往高杨店镇金刘村的老歪养殖场,进行粪污治理现场技术指导。高杨店镇人民政府人员向养殖场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如何将外排的粪污进行回收和再利用,以及如何进行消杀除臭处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平舆县高杨店镇人民政府派遣一辆粪污抽取车,将外溢到沟里的粪污全部抽离,抽离后的粪污运送至种粮大户刘付广所承包的田地里进行消纳,并签订购买鸡粪协议,定期清理沉淀池粪便,运送至田地进行消纳,达到循环再利用,杜绝再次外溢。同时,平舆县高杨店镇人民政府租赁了一辆挖掘机对沟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用生石灰进行消毒杀菌,再用鲜土进行回填,目前已回填完毕。

平舆县高杨店镇人民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强畜禽养殖违法排污监管,提高巡查频次,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12月18日上午,高杨店镇金刘村村民委员会对平舆县高杨店镇金刘*光养殖场周边村民召开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周边群众对整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处理情况

平舆县高杨店镇人民政府针对平舆县高杨店镇金刘*光养殖场存在的环境问题,2023年12月15日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3日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养鸡场已整改到位。

中共高杨店镇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高杨店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刘*给予通报批评;中共高杨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金刘村支部书记李*中给予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金刘村村委干部刘*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已办结

中共高杨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12月18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金刘村支部书记李*中给予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金刘村村委干部刘*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

D3HA202312140056

驻马店市平舆县西环路与丰收路交叉口向西800米路北二王楼农场,黄姓市民占用村内农耕地建筑厂房。

驻马店市平舆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黄姓市民”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所反映黄姓市民为黄*剑,身份证号:41282719681002****,现住址河南省平舆县古槐街道办事处解放街162号440户。系在平舆县二王楼农场废弃窑场投资建设“平舆县二王楼花都温泉渔庄”项目具体负责人。

二、关于“占用村内农耕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反映构筑物位于1952年成立的平舆县二王楼农场用地范围内。2008年6月1日,黄*剑与原平舆县农业局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拟建设平舆县二王楼花都温泉渔庄项目,于2008年6月6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期限50年。黄*剑根据该项目需要拆除原二王楼农场窑厂旧办公用房,建设了1387平方米左右三层构筑物。原二王楼农场窑厂旧办公用房于1988年8月4日经平舆县人民政府发放有驻马店地区房产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共计1379.95平方米(合计2.07亩),该1387平方米三层构筑物为在原址翻建,不存在占用农耕地问题。

三、关于“建筑厂房”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范围内不存在厂房,存在的1387平方米构筑物是黄*剑2008年为二王楼花都温泉渔庄项目,于原二王楼农场办公房旧址拆旧建新建成的三层构筑物,后因资金周转问题,2009年该三层构筑物主体结构建成后一直停建,不存在建筑厂房情况。

部分属实

对群众举报问题逐一核实、向群众主动解释说明,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了解项目情况,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黄姓市民”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平舆县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组于2023年12月17日约谈当事人黄*剑,责成其遵守合同约定事项,规范经营行为,不得擅自改变所租赁土地用途,根据其项目需求,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完善用地,未经批准不得建设,按期缴纳租金。

(二)关于“占用村内农耕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核查,举报所反映的构筑物属于项目负责人在2009年拆除1988年废弃旧办公房危房建成的三层构筑物。现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23年12月17日,平舆县组织人员在平舆县二王楼农业试验场建立了公示牌,详细介绍项目用地等实际情况,方便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关于“建筑厂房”问题

已经办结,该项目范围内不存在厂房。2023年12月17日,平舆县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组在平舆县二王楼农业试验场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了群众举报件整改处理情况和近期征地维稳工作相关情况,与会职工代表7人对上述情况均表示认可。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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