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3-12-22 08:32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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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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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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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3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22日,已办结3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10047

驻马店市泌阳县泰山镇南侧石河寨村石河,举报人钓鱼时发现河水发红发黑。

驻马店市泌阳县

关于“驻马店市泌阳县泰山镇南侧石河寨村石河,举报人钓鱼时发现河水发红发黑”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问题中反映的石河寨村石河,是流经泰山庙镇油坊村委石河寨自然村西南部的一条小河流,位于双庙河的下游。该河流在泰山庙镇辖区称作石河,流经泰山庙镇赵洼村、老庄村、油坊村三个村委,河流长约8.5千米,河道最宽处约9米,最窄处约3米。该河流河湾较多,两侧河堤和河床均为黄色土壤,河道两岸生长着大面积的杨树等落叶乔木。杨树树枝枯叶和少量玉米秸秆等堆积岸边甚至落入水中沤泡导致石河河湾和岸边水坑局部区域水体色素沉积,略显浅棕色,但未发现水体发黑现象,水体无异味。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及时清理石河河道内的树枝枯叶和秸秆等堆积物,严防污染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对河流的巡查治理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户自觉清理废弃农作物,确保河流沿岸村民群众水生态环境安全。

一、整改情况

关于“驻马店市泌阳县泰山镇南侧石河寨村石河,举报人钓鱼时发现河水发红发黑”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人民政府责成泰山庙镇人民政府、泌阳县水利局严格落实河长制,设立河长制标牌,夯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确保石河沿线水生态环境安全。泰山庙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清理河道堆积物和漂浮物,保持河流畅通,消除树枝树叶和玉米秸秆堆积造成的水体污染,目前泰山庙镇石河水体颜色已基本恢复正常。2023年12月18日,泰山庙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2

X3HA202312110020

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乡老苗庄村河边5亩左右地被土地资源开发办抽砂破坏,经过协议,以每年1500元由其进行支付,2021、2022年相关费用已支付,2023年至今未支付。

驻马店市泌阳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两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乡老苗庄村河边5亩左右地被土地资源开发办抽砂破坏”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所反映的“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乡老苗庄村河边5亩左右地被土地资源开发办抽砂破坏”问题不属实。泌阳县人民政府对群众举报问题高度重视,组成工作专班,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泌阳县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对土地和河道边界图斑进行比对,并经过现场核查确认举报人所反映的“5亩左右地”位于《泌阳县泌阳河干流河道S335省道桥—县界段采砂规划(2021—2023)》和《2023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河道内区域中的可采区,均为准予开采河道范围内的滩涂区(俗称“河滩”,在枯水期时部分河滩地裸露)。该区域既不是村民承包的村集体耕地,也不属于村民确权颁证的范围,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在河砂开采作业中不存在越界非法开采和因采砂而破坏耕地的行为。

二、关于“经过协议,以每年1500元由其进行支付,2021、2022年相关费用已支付,2023年至今未支付”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其中,举报人反映的“2021、2022年相关费用已支付,2023年至今未支付的情况均属实。具体情况为:举报人老苗庄村民,在枯水期河滩区开垦荒地栽种杨树幼苗,汛期水位上涨时将其栽种的树苗淹没或冲毁,该村民认为是因河道采砂导致其栽种的杨树苗受损,与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负责采砂的工作人员联系要求给予补偿。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考虑,经过集体研究并与该村民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补偿其1500元,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补偿费均已支付到位,因支付该村农民2023年度补偿费(1500元)不及时,举报人反映了上述问题。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依据约定足额支付2023年补偿费,维护村民群众权益。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乡老苗庄村河边5亩左右地被土地资源开发办抽砂破坏”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自开始开采河砂以来,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规划、方案批准的开采区域和开采量进行开采,未出现超范围开采和毁坏耕地的行为。并根据河道治理需要,按照边开采边治理修复的原则,在相关区域开展了河道平复、淤积清理、河堤加固、河岸绿化等生态修复工作。泌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在以后的河道采砂作业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开采,持续扎实做好河道整治修复工作,并要求泌阳县水利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对该公司河道采砂作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关于“以每年1500元由其进行支付,2021、2022年相关费用已支付,2023年至今未支付”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人民政府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的思想高度,责成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及时足额向该村民支付2023年度补偿费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争取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23年12月12日,泌阳县财源投融资有限公司已向举报人支付2023年补偿款共计1500元,并得到村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同时泌阳县人民政府责成属地泌水街道办事处做好村民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向举报人宣讲河道范围内不允许耕种农作物和栽种树木的规定和要求,防止群众因在河道开荒和种植树木遭受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3

D3HA202312110024

驻马店市汝南县康宁路与富强路交叉口建业城一期,北门的消防通道和临街商铺的人行道,因道路破损严重,一下雨就会积水,泥水会漫流至汝宁大街主道路上,污染道路环境,希望尽快修缮此道路。

驻马店市汝南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建业城一期北门的消防通道和临街商铺的人行道,因道路破损严重,一下雨就会积水,泥水会漫流至汝宁大街主道路上,污染道路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建业城一期北侧商户门前人行道用天然石材铺就且划有停车位,因机动车辆长期碾轧,外加前期施工铺粘不牢固,致使部分石材断裂、脱落,遭遇雨雪天气时,断裂、脱落处容易积水,并流至汝宁大街道路旁的雨水管网中。周边群众在该路段行走时,泥水因砖缝挤压而四处溅洒,影响群众出行。根据现场勘查发现,破损路段一处位于汝南县建业城一期东北侧,破损面积约16㎡。另一处位于汝南县建业城一期正北侧三个消防通道附近,破损面积约为3㎡。

属实

立行立改,将破损路段处断裂、翘缝的石材抠除,将原有基层处理干净后,用混凝土进行浇筑、抹平至原石材高度,与其它未破损的石材嵌合平整,杜绝问题反弹。

一、整改情况

关于“建业城一期北门的消防通道和临街商铺的人行道,因道路破损严重,一下雨就会积水,泥水会漫流至汝宁大街主道路上,污染道路环境”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2日,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人购买材料开始对汝南县建业城一期北侧商业街人行道破损路段进行修复施工。一是将所有断裂、脱落的石材抠除,清理干净原有的基层。二是使用混凝土进行浇筑,确保与石材粘贴牢固。三是严格控制新浇筑混凝土的坡度和平整度,以确保雨雪天气时流水顺畅,不再积水。此次修复工作于2023年12月13日21时完成,目前该路段已修复破损面积约为19㎡。2023年12月14日,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汝南县建业城北侧的商户和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受访群众全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鉴于汝南县建业城一期北侧小型广场车辆出入频次较高,为防止后期其他区域地砖断裂、脱落,保证及时得到维护和修复,彻底解决路面破损的问题。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在汝南县建业城一期北侧小型广场设立公共设施维护公示牌,公示牌显示监督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及时反馈道路破损以及其他问题。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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