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17 10:45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12月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五批5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17日,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1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60032 |
驻马店市新蔡县余店镇东王庄村,娄某养的猪和犬,粪水排到乡村道路上,异味很大,希望能清理干净,希望养殖场能搬走。 |
驻马店市新蔡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核查3个问题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娄某养的猪和犬,粪水排到乡村道路上”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调查,新蔡县娄*超养殖场,猪舍南侧建设有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700立方米)、储粪场(180平方米),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储粪场上方建设有防雨棚,干湿分离机下方场地地面已硬化,建设有防侧漏围堰,现场发现该养殖场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储粪场上方的防雨棚和干湿分离机周围的围堰局部破损,养殖场沉淀池及储粪场有异味,未发现养殖场粪污外排迹象。经核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养犬现象。 调查人员对养殖场周围进行了排查,发现娄庄村民娄*德养有1条家犬,建有1座家庭厕所,调查发现家庭厕所通向化粪池的塑料管道破损,导致厕所粪水排放至住房西侧的乡村道路上。 二、关于“异味很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异味的主要来源:一是新蔡县娄*超养殖场养殖过程中养殖粪污产生的异味;二是新蔡县余店镇娄庄村村民娄*德家庭厕所通向化粪池的塑料管道破损,厕所粪水排放至住房西侧的乡村道路上所致。 三、关于“希望能清理干净,希望养殖场能搬走”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新蔡县娄*超养殖场已对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并对养殖场存在的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储粪场上方的防雨棚和干湿分离机下方的围堰破损部分进行了修缮,对干湿分离机下方的围堰破损问题用砖重新垒砌修补。同时,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已经对排放在乡村道路上的粪水进行了清理,清除污染,减少对村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根据《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新蔡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4号),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无强制搬迁依据。 |
属实 |
立行立改,措施到位,消除污染,杜绝问题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加快畜禽养殖业绿色转型,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村民群众的幸福感,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娄某养的猪和犬,粪水排到乡村道路上”问题 新蔡县娄*超养殖场已对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并对养殖场存在的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储粪场上方的防雨棚和干湿分离机下方的围堰破损部分进行了修缮,对干湿分离机下方的围堰破损问题用砖重新垒砌修补。同时,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已经对排放在乡村道路上的粪水进行了清理,清除污染,减少对村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关于“异味很大”问题 新蔡县娄*超养殖场每天对猪舍、集污井、干湿分离机,沉淀池、储粪场进行清理并喷洒除臭剂,负责人娄*超承诺以后会每天清理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常对沉淀池、储粪场喷洒除臭剂,以降低异味,减少对周围村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已对外排的粪水进行清理,并对家庭厕所进行了改造,在住房的西南角设置移动厕所一个,停用原来的厕所。 (三)关于“希望能清理干净,希望养殖场能搬走”问题 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已经对排放在乡村道路上的粪水进行了清理,消除污染,减少对周围村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鉴于新蔡县娄*超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无强制搬迁的依据。经与养殖场负责人娄*超沟通,娄*超表示现阶段养殖场暂不具备搬迁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搬迁事宜。 二、处理情况 (一)余店镇印发了《余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余政〔2023〕112号),要求镇、村、组三级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排查整治。 2023年12月8日新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新蔡县娄*超养殖场下达了《娄*超养殖场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养殖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针对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厕所粪水外排在乡村道路上的情况,2023年12月7日,余店镇人民政府已向余店镇东王庄村委娄庄村民娄*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清理外排的厕所粪水,减少对周围村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 |
X3HA202312060028 |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京速连接线(曹庄)有一黑厂,没有手续,白天生产水稳、晚上加工碎石和水泥块;驻马店市环保局充当保护伞,多次举报也不管不问。 |
驻马店市驿城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京速连接线(曹庄)有一黑厂,没有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年加工碎石15000吨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建成投产运行,《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年加工碎石15000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7年11月10日经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备案公示;原驻马店市驿城区环保局在2020年4月14日对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水稳拌合站项目未批先建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驿环罚决字〔2020〕第02号),该企业接受处罚后,于2020年6月12日取得了《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水稳拌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驿环监表〔2020〕12号),并于2021年5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7月21日进行延续,证书编号:91411702796780355W001Q。 二、关于“白天生产水稳、晚上加工碎石和水泥块”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2月7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但根据订单状况,随机进行调整。其原料主要为碎石和水泥块,破碎主要设备有颚式碎石机、箱式破碎机、细破碎机、筛分机、传送带、上料仓等。该企业建设有密闭式生产车间和原料仓库,同时在原料仓库上方加装干雾抑尘设备,上料口半密闭,加装有集气罩,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并且在厂区门口加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同时设置水喷淋系统,厂区安装有视频监控、TSP(总悬浮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 三、关于“驻马店市环保局充当保护伞”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7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对该件介入调查,在调查核实期间,未发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充当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四、关于“多次举报也不管不问”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2022年1月至今的信访举报件,在2022年3月17日至5月3日,群众共反映4次,群众反映“多次举报”属实。 2022年3月17日编号为:220317410000020374电话举报转办单,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高速南连接线中段路东,无名石料加工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扬尘大。 2022年3月24日编号为:220324410000020401电话举报转办单,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南高速口往水屯镇去的方向右边无名石料厂,厂内生产用的破碎机、三混机、水稳机与该厂环评中并没有这些设备,与环评不符;投诉人希望核查。 2022年4月2日编号为:220402410000021357电话举报转办单,反映驻马店市驿城区南高速口往水屯镇去的方向右边,无名石料厂,举报人对举报编号:220324410000020401的处理结果不认可,称厂内生产用的破碎机、水稳机与环评不符,没有环评。投诉人希望重新核查。 2022年5月3日编号为:220503410000050352电话举报转办单,驻马店市驿城区南高速路口往水屯去的方向,无名石料厂破碎机噪声污染严重。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4起举报问题核查后均已做出回复并办结,2022年6月至今未再接到群众举报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不管不问”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环保执法,妥善解决身边群众举报问题。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京速连接线(曹庄)有一黑厂,没有手续”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水屯镇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各类审批手续的公示、宣传,及时向群众公开企业相关情况,并引导企业主动宣传,增进群众对身边企业了解,营造和谐氛围。 (二)关于“白天生产水稳、晚上加工碎石和水泥块”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严管,责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三)关于“驻马店市环保局充当保护伞”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7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对该件介入调查,在调查核实期间,未发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驻马店市天翔机电有限公司充当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四)关于“多次举报也不管不问”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求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受理举报件工作中,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督促企业加强信息公开,尽量消除群众误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3 |
D3HA202312060074 |
驻马店市新蔡县创业路兴科路交叉口向东180米河南奥田集团,1、6号车间废旧轮胎炼油,炼制后提取的油燃点低,应急池和油罐内废水未及时处理渗透至地下,气味大。2、家具车间,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超标排放。3、泡沫加工车间,使用轮胎提炼的油烧锅炉,多次反映未解决。 |
驻马店市新蔡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6个问题。经调查3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6号车间废旧轮胎炼油,炼制后提取的油燃点低”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6号车间为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轮胎回收与负压裂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以废轮胎为主要原料,通过裂解、炭黑分离生产出重油和清油。经调查,废旧轮胎负压裂解形成的产品重油和清油达不到质量要求,燃点低。因工艺设备落后,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将生产线全部拆除。2023年9月,在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址上,新成立河南奥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20万吨废旧橡胶回收与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外购橡胶粉为原料,采用全自动低温裂解技术处理,生产出裂解油、炭黑和裂解不凝气。目前尚未建成投产。 二、关于“应急池和油罐内废水未及时处理渗透至地下,气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有事故应急池1个和存油罐4个。事故应急池长51米、宽3米、高4米,内部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油罐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周边建有导流沟,与应急池相连。现场检查时,应急池内有少量积水,4个存油罐进出口连接管道已拆除,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存油罐周围和导流沟内未发现渗透或泄露情况,应急池及存油罐周边未嗅到异常气味。2023年12月7日,新蔡县监测监控中心人员在应急池提取水样进行监测,COD、氨氮、总磷、pH、电导率、浊度六项因子数据分别为16mg/L、0.34mg/L、0.04mg/L、8.85、240.7us/cm、5.7NTU,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2023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事故应急池及存油罐区域进行空气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 三、关于“家具车间,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非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属于简化管理,企业为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于2022年10月编制了《固定污染源VOCS自动监控基站验收核查报告》,并进行了自行验收。2022年11月与河南奕冉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签订《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维合同》。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2022年11月8日与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 四、关于“家具车间,超标排放”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经调阅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该公司2023年12月1日10时、11时、15时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66.291mg/m³、74.982mg/m³、65.473mg/m³,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浓度限值。经调查,造成超标数据的原因为:2023年12月1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催化燃烧设备管道进行防锈涂装处理,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排放口主管道,造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2023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进行了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 2023年12月6日,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喷漆工段污染防治设施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已经拆除的情况下生产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之规定,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五、关于“泡沫加工车间,使用轮胎提炼的油烧锅炉”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泡沫加工车间为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聚苯乙稀泡沫制品车间,使用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锅炉型号WNS3-1.25-YQ,产品编号1710426)提供的热源,经调查,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曾经使用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旧轮胎裂解的再生橡胶油作为燃料,后因油品燃点低等质量问题不再使用,主要以柴油作为燃料,2022年7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车间已于2023年3月份停产。 六、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在2023以来接到反映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线索6次,分别是:2023年3月28日,12369环保平台编号230328410000020318信访件、4月12日,12345转办230407102005224164号信访件、4月18日,12369环保平台编号230418410000020483信访件、4月18日,12369环保平台编号230418410000020547信访件、5月12日,12345转办230510102817059246号信访件、9月27日,12369环保平台编号230927411700020804信访件,信访件主要涉及喷漆生产异味、废轮胎炼油、以轮胎提炼油烧锅炉和自动在线监控未安装等问题。该问题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企业均已得到解决。一是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喷漆工段配套建设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2023年8月份升级改造为催化燃烧设施,目前,正在改造施工中。二是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艺设备落后,已于2022年8月将生产线全部拆除;在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址上新成立的河南奥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橡胶回收与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建成投产。三是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聚苯乙稀泡沫制品车间,使用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的蒸汽锅炉提供热源,该锅炉曾经使用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旧轮胎裂解的再生橡胶油作为燃料,后因油品燃点低等质量问题不再使用,主要以柴油作为燃料,2022年7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车间已于2023年3月份停产。四是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22年11月8日与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企业要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扛牢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二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管理职责,压实监管工作责任,加大巡查监督力度,防治环境污染,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6号车间废旧轮胎炼油,炼制后提取的油燃点低”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艺设备落后,已于2022年8月将生产线全部拆除。2023年9月,在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址上,新成立河南奥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20万吨废旧橡胶回收与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以外购橡胶粉为原料,采用全自动低温裂解技术处理,生产出裂解油、炭黑和裂解不凝气,目前尚未建成投产。 (二)关于“应急池和油罐内废水未及时处理渗透至地下,气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7日,新蔡县监测监控中心人员在应急池提取水样进行监测,COD、氨氮、总磷、pH、电导率、浊度六项因子数据分别为16mg/L、0.34mg/L、0.04mg/L、8.85、240.7us/cm、5.7NTU,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2023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事故应急池及存油罐区域进行空气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 (三)关于“家具车间,在线监控设备未联网”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编制了《固定污染源VOCS自动监控基站验收核查报告》,并进行了自行验收。2022年11月与河南奕冉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签订《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维合同》,在线监控设施2022年11月8日与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 (四)关于“家具车间,超标排放”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8月份升级改造为催化燃烧设施,目前,正在改造施工中。经调阅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该公司2023年12月1日10时、11时、15时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66.291mg/m³、74.982mg/m³、65.473mg/m³,超过该公司排污许可浓度限值。经调查,造成超标数据的原因为:2023年12月1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催化燃烧设备管道进行防锈涂装处理,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排放口主管道,造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超标。2023年12月12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委托驻马店市洁泓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进行了监测,经该公司现场查看并结合监测技术规范,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目前工况不具备监测条件。 (五)关于“泡沫加工车间,使用轮胎提炼的油烧锅炉”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聚苯乙稀泡沫制品车间,使用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锅炉型号WNS3-1.25-YQ,产品编号1710426)提供的热源,经调查,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蒸汽锅炉曾经使用原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废旧轮胎裂解的再生橡胶油作为燃料,后因油品燃点低等质量问题不再使用,主要以柴油作为燃料,2022年7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车间已于2023年3月份停产。 (六)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在2023以来接到反映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线索6次,群众反映的问题,企业均已得到解决。一是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喷漆工段配套建设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2023年8月份升级改造为催化燃烧设施,目前,正在改造施工中。二是河南奥田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艺设备落后,已于2022年8月将生产线全部拆除。三是河南奥田电器有限公司聚苯乙稀泡沫制品车间,使用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的蒸汽锅炉提供热源,2022年7月份开始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该车间已于2023年3月份停产。四是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已于2022年11月8日与全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 二、处理情况 针对2023年12月6日河南奥田家居有限公司在喷漆工段污染防治设施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已经拆除的情况下生产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违法行为,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立案号:豫1729〔2023〕41号)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之规定,拟罚款8.7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HA202312060010 |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吴楼村支书兼村委主任、兼大张庄西队队长张某以权谋私,毁坏村委小学西侧60多亩小麦,在上面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5万余方,其子张某乘机收费,从中牟利一百多万元。因堆积的垃圾过高,造成小学围墙两次垮塌,严重危害校园师生人身安全。乡长陈某坐视不管,默许其违法行为,群众多次举报,遭到张某父子打击报复。 |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毁坏村委小学西侧60多亩小麦,在上面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5万余方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示范区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现场勘测,该土堆范围面积约3.226公顷(约48.39亩),1999年在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数据中,显示旱地面积为3.019公顷,坑塘面积0.207公顷。2009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中,显示旱地面积为1.2624公顷,林地面积1.9602公顷,村庄面积0.0041公顷。该地块原为村委对外承包的窑厂堆放砖坯的地方,2006年12月12日,原吴楼村委主任崔*良与驻马店市邦业自来水公司签署《征地补偿协议书》,卖给了邦业水厂,对于地面附着物,水厂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承包户,该地块于2021年6月1日经省政府批复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复文号(豫政土〔2021〕848号)。因此,举报件中“毁坏村委小学西侧60多亩小麦”的问题不属实。 2015年开始,陆续有渣土车、小型农用车等车辆偷倒渣土及建筑垃圾,堆放物东西长240米,南北长120米,平均高约4米,共约11万余方。因此,举报件中“倾倒建筑垃圾”属实。 二、关于因堆积的垃圾过高,造成小学围墙两次垮塌,严重危害校园师生人身安全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举报地块位于吴楼村委小学西侧,经现场测量堆放物距小学院墙3米,与小学院墙无接触,经询问小学时任校长曹*志得知,在其任职期间学校西侧围墙没有出现过倒塌现象,也没对学校造成任何影响。吴楼村委小学已于2020年秋季停止招生办学,目前,校园内无师生。因此,关于“因堆积的垃圾过高,造成小学围墙两次垮塌,严重危害校园师生人身安全”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吴楼村支书兼村委主任、兼大张庄西队队长张某以权谋私,其子张某乘机收费,从中牟利一百多万元,乡长陈某坐视不管,默许其违法行为,群众多次举报,遭到张某父子打击报复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办事处吴楼村支书兼村委主任、兼大张庄西队队长张某以权谋私,其子张某乘机收费从中牟利一百多万元的问题 经查,根据驻马店市纪委原第六执纪监督室初核情况显示,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乡长陈某坐视不管,默许其违法行为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陈*华任刘阁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此交办件反映问题所指地块未发现新的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三)关于群众多次举报,遭到张某父子打击报复的问题 经查,根据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核实情况显示,张*打击报复不属实,其子张*打击报复属实。 公安机关对张*行政拘留6日,2023年1月,示范区纪工委给予张*党内警告处分。 |
部分属实 |
一是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核查是否造成土壤污染。二是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该地块上的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
一、整改情况 关于毁坏村委小学西侧60多亩小麦,在上面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5万余方的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办结。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块土壤进行调查,核查是否因倾倒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而受到污染。同时制定该地块上方堆放的渣土与建筑垃圾清运相关方案,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该地块上的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HA202312060004 |
驻马店市泌阳县官庄镇王河村委孙庄组,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村内有一条自北向南流的臭水沟,造成村内有一个大坑被粪便排满,气味难闻。 |
驻马店市泌阳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泌阳县官庄镇王河村委孙庄组,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官庄镇王河村委孙庄组属于官庄镇环境示范村,村中道路地面硬化,村容村貌基本整洁干净,整体居住环境较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村西头居民在自家菜园边堆有树枝等杂物现象。 二、关于“村内有一条自北向南流的臭水沟”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所反映的是该村东侧有一条沿入村道路向西约80米处有一条南北流向的排水沟,长50米、宽约0.8米、深约0.5米,该排水沟主要用于排泄雨水,王河村委定期对该排水沟进行清理,水流顺畅,并没有形成臭水沟。 三、关于“造成村内有一个大坑被粪便排满,气味难闻”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排查,该村仅有一处洼地水坑,位于排水沟南侧,面积约200平方米,深约0.4米。经对排水沟和洼地附近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粪便排污口向排水沟和洼地直排粪便的现象。洼地内存有近期雨天形成的积水(面积约2.5平方米),水面清澈,并非粪便外排所致,现场也未嗅到异味。 |
部分属实 |
立即整改,持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提升村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水平;加大人居环境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村民群众理解支持并配合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泌阳县官庄镇村委孙庄组,村庄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人民政府责成官庄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整治官庄镇王河村委孙庄组内的人居环境,为村民群众营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2023年12月7日,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官庄镇王河村委、官庄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到官庄镇王河村委孙庄组村庄内开展登门入户走访活动,向村民群众发放倡议书,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整改计划。12月8日,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官庄镇王河村委工作人员对孙庄村内小菜园周边乱堆乱放的秸秆、杂草、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村内道路进行了清理和平整,整治效果明显,进一步改善了该村庄村民群众的居住环境。 (二)关于“造成村内有一个大坑被粪便排满,气味难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人民政府责成官庄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辖区内积水坑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积水坑和洼地进行清理,对闲置的积水坑和洼地及时进行填充平整。同时,责成官庄镇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农村厕改工作,杜绝居民粪便外排现象。2023年12月7日,官庄镇人民政府印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官政〔2023〕28号)对人居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任务和要求。同日,官庄镇人民政府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12月8日,官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官庄镇王河村委工作人员对孙庄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消除卫生死角,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