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2-09 08:17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11月2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七批4个群众举报件,截至12月8日,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2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1280010 |
驻马店市泌阳县春水镇东两公里张庄村,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南,有一生产石子和沙的散乱污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假冒申达建材有限公司的手续),2020年开始偷偷断断续续生产,躲避检查。 |
驻马店市泌阳县 |
其他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一、关于“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南,有一生产石子和沙的散乱污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假冒申达建材有限公司的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散乱污”场地内设置石子加工机器设备一套,主要生产设施有变压器一台、鄂破机三台、制砂机两台、筛分机一台、传送带七条、铲车一部。该加工场地于2021年4月进行设备安装。是一处利用石材加工废料,经破碎、筛分处理后,加工为石子和砂子的加工点。经调查,该加工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属于“散乱污”。 二、关于“2020年开始偷偷断断续续生产,躲避检查”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泌阳县经历了几次较为严重的新冠疫情,最长一次封控时间近50天,该“散乱污”在疫情封控期间逃避监管,断断续续偷偷进行生产活动。疫情期间,泌阳县春水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春水镇前邓村委、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春水执法中队在开展“散乱污”排查工作中,未发现该“散乱污”存在生产活动情况。2023年7月11日,泌阳县春水镇人民政府联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春水执法中队开展日常排查工作,发现该“散乱污”存在生产活动情况。春水镇人民政府立即函请泌阳县供电公司对该“散乱污”采取了断电措施。其间春水镇人民政府、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春水执法中队不间断对该“散乱污”进行巡查,自2023年7月11日,至今巡查未发现其生产迹象。 |
属实 |
立行立改,依法取缔。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泌阳县申达建材有限公司南,有一生产石子和沙的散乱污企业,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假冒申达建材有限公司的手续)”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春水镇人民政府已依法取缔该“散乱污”。 (二)“2020年开始偷偷断断续续生产,躲避检查”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泌阳县人民政府责成春水镇人民政府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案例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和个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定期组织乡镇各有关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认真细致排查,不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对类似企业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进行整顿治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1280034 |
驻马店市正阳县寒冻镇寒冻村粮所东100米路南鑫运家具店和经叶超市中间的一条路向南60米,村民把耕地租给鑫运家具厂老板,违规建造厂房,破坏耕地。 |
驻马店市正阳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驻马店市正阳县寒冻镇寒冻村粮所东100米路南鑫运家具店和经叶超市中间的一条路向南60米,村民把耕地租给鑫运家具厂老板,违规建造厂房”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杨*中于2010年3月租赁寒冻镇寒冻村四组村民朱*民承包土地1600平方米,该地域位于杨*中经营的鑫运家具店和经叶超市之间的乡村小路南60米处。2010年4月杨*中在租赁土地上建设家具仓库1座,建设时,该宗地类型为耕地。2010年6月建设完成,建筑面积1159.16平方米,属于违法占地。 2.关于“破坏耕地”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10年4月杨*中在租赁正阳县寒冻镇寒冻村四组村民朱*民承包的1600平方米土地上建设家具仓库,建设时,该宗地类型为耕地,建设行为属侵占耕地的违法行为。 |
属实 |
一是对杨*中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违法占用的耕地进行报批,补办用地手续;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监管,严防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生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驻马店市正阳县寒冻镇寒冻村粮所东100米路南鑫运家具店和经叶超市中间的一条路向南60米,村民把耕地租给鑫运家具厂老板,违规建造厂房”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10年10月24日,原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对杨*中“租用朱*民承包的土地1600平方米建设仓库,无用地手续,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0年10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国土监处字﹝2010﹞468号),2010年11月3日杨*中缴纳罚款16000元。 (二)关于“破坏耕地”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杨*中建设家具仓库占用的耕地,经原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申报,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转变为建设用地,补办了用地手续,通过对拆旧区实施复垦补足了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实现了占补平衡。 二、处理情况 (一)2010年10月24日,原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对杨*中“租用朱*民承包的土地1600平方米建设仓库,无用地手续,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0年10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国土监处字﹝2010﹞468号),对杨*中罚款16000元,2010年11月3日杨*中按时缴纳了罚款。 (二)2011年5月23日,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正阳县2010年第五、第六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建新拆旧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11﹞244号),同意批准《正阳县2010年第五、第六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其中第五批《项目区实施规划》中批准建新区面积32.9213公顷,杨*中占用土地为正阳县2010年第五批挂钩项目建新区一地块。 |
已办结 |
无 |
3 |
D3HA202311280035 |
驻马店市新蔡县关津乡,周边工厂的废水、学校以及居民的生活污水都排入河里,导致河水被污染。 |
驻马店市新蔡县 |
水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周边工厂的废水排入河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新蔡县关津乡涉及工业企业1家,即新蔡宝盈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出入车辆冲洗设施、储料仓库喷淋设施涉水,该企业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工段均不涉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厕所配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使用,不外排。 (二)关于“学校以及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河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一是关于学校生活污水排入河里问题,关津乡共建有3所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1.关津乡初级中学,现有师生656人,其中住宿学生426人,学校建设一个食堂和两座厕所,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21吨,未采取处理措施,经学校西侧水沟流入椿港,由椿港汇入汝河。 2.关津乡中心小学,现有师生548人,无住宿学生,建有厕所一座,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3吨,配套建设露天化粪池一座,污水经校外水沟流入椿港,由椿港汇入汝河。 3.关津乡求知学校,现有师生307人,无住宿学生,建有厕所一座,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2吨,配套建设露天化粪池一座,污水经学校东侧水沟流入椿港,由椿港汇入汝河。 二是关于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里问题。经调查,关津乡关津街共有沿街门店209家、居民797户,其中早餐店9家、饭店12家。关津乡街道现有污水管网1505米,目前可收集22家门店和262户居民生活污水进入该乡污水处理站,没有收集的187家门店和535户居民生活污水流入椿港,由椿港汇入汝河。 (三)关于“导致河水被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1月30日,新蔡县监测监控中心人员分别在关津椿港闸、关津闸、关津乡中学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入港口、关津中学西侧生活污水提取水样进行监测,其中: 1.关津椿港闸COD、氨氮、总磷三项因子分别为35mg/L、0.70mg/L、0.24mg/L,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为V类。 2.关津闸COD、氨氮、总磷三项因子分别为25mg/L、9.70mg/L、3.00mg/L,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为劣V类。 3.关津乡中学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入港口COD、氨氮、总磷三项因子分别为54mg/L、11.8mg/L、1.60mg/L,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为劣V类。 4.关津中学西侧生活污水COD、氨氮、总磷三项因子分别为24mg/L、10.4mg/L、1.50mg/L,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水质为劣V类。 |
部分属实 |
辖区工业企业废水未经达标处理禁止排入汝河,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并结合《驻马店市“十四五”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指导性目标》,制定《关津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方案》。 |
一、整改情况 关于“学校以及居民的生活污水都排入河里,导致河水被污染”问题。该问题阶段性办结。2023年12月1日,关津乡人民政府制定《关津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方案》,并已开始实施整改工作。 (一)2023年12月1日,关津乡政府办公区开始动工建设三格化粪池。 (二)2023年12月1日,关津乡初级中学在学校厕所附近开始修建三格化粪池;关津乡中心小学和关津乡求知学校开始修建污水排放管道并接入关津乡生活污水主管网。 (三)2023年12月1日,新蔡县关津乡环境污染攻坚办对宾馆、浴池、洗车房等场所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待其验收达标后再恢复营业;其中,永红宾馆、水韵温泉洗浴整改已经完成。 (四)新蔡县关津乡人民政府限期完成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但未与主管网相联网的居民和沿街门店的生活污水排放整改工作。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HA202311280043 |
驻马店市西平县出山镇1、韩堂村西部山区锅底山上,个人采石后未恢复。2、该镇政府西小河西侧污水处理站,修建后未使用。3、西平县未建设统一废旧电池回收点,希望尽快建设。4、出山镇污水和雨水没有分流设施。5、许信高速西平段项目在该镇李元沟村北侧取土,取土后未恢复。 |
驻马店市西平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5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韩堂村西部山区锅底山上,个人采石后未恢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9年5月,西平县出山镇政府牵头对黄山采矿区和益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陶瓷土矿采矿区进行了恢复治理,治理面积 90 亩,自然恢复 30 亩,剩余170余亩开采矿区利用国家资金已进行修复。西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于2022年9月公开招标,湖北锦天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矿山修复。2023年8月竣工。 (二)关于该镇政府西小河西侧污水处理站,修建后未使用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出山镇西小河西侧污水处理站因设备老化,选址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处理站运行效率低,于2022年12月停止运行。西平县柏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出山镇345国道与西出北路交叉口大三格沉淀池北50米,新建出山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d,处理工艺为AAO+MBR+紫外线消毒,服务人口约7000人,老污水处理站已停运,新污水处理站自2022年12月已投运,目前运行稳定。 (三)关于西平县未建设统一废旧电池回收点,希望尽快建设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驻马店众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投运,负责全县范围内开展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工作。 (四)关于出山镇污水和雨水没有分流设施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出山镇已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西平县出山镇总体规划(2018-2035)》。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时限在出山镇规划区内建成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五)关于许信高速西平段项目在该镇李元沟村北侧取土,取土后未恢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3年3月3日、9月22日对许信高速西平段项目在该镇李元沟村北侧取土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其中出山镇李园沟村林地1.2042公顷、狄庄村林地8.3923公顷已取土完毕,李园沟村林地3.9295公顷正在取土中,共取用土方150万立方。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目前项目尚在取土阶段,尚不到复垦时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结合项目《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复垦方案报告书》要求时限,完成出山镇李园沟村林地1.2042公顷、狄庄村林地8.3923公顷和李园沟村林地3.9295公顷的复垦工作。 |
生态 |
一、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终验。 二、西平县柏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确保新建污水处理站对出山镇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保证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驻马店众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投运。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认识,加大全县废旧蓄电池收集力度。 四、出山镇政府科学制定《出山镇雨污分流实施工程整改方案》,并按制定方案要求时限完成规划区内管网建设工作,实现镇区中心街道主干道管网雨污分流目标。 五、严格按照《复垦方案报告书》规定时限完成出山镇李园沟村林地1.2042公顷、狄庄村林地8.3923公顷和李园沟村林地3.9295公顷复垦工作。 |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西部山区锅底山上,个人采石后未恢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西平县西部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于2023年8月竣工。 (二)关于该镇政府西小河西侧污水处理站,修建后未使用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新建污水处理站已正式投入使用,稳定运行。 (三)关于关于西平县未建设统一废旧电池回收点,希望尽快建设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驻马店众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投运。 (四)关于出山镇污水和雨水没有分流设施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出山镇人民政府按照《出山镇雨污分流实施工程整改方案》规定时限完成镇区中心街道主干道管网雨污分流建设任务。 (五)关于许信高速西平段项目在该镇李元沟村北侧取土,取土后未恢复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驻马店市西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复垦方案报告书》规定时限,督促许信高速项目方完成出山镇李园沟村林地1.2042公顷、狄庄村林地8.3923公顷和李园沟村林地3.9295公顷复垦工作。 二、处理情况 无。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