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选登
来信主题
医保断缴后如何补缴?会影响哪些待遇?
来信时间
2025-06-09
来信内容
医保断缴后如何补缴?会影响哪些待遇?
回复单位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6-1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在信箱留言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现将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职工医保缴费政策: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可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追溯享受。
居民医保缴费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10号)精神,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对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对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缴费当年年底的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驻马店市医疗保险中心参保服务科电话0396-2830935咨询。